•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金融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财富管理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华宝兴业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暨公司收购海南龙剑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
    进展公告
  •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场内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  
    2013年11月8日   按日期查找
    B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54版:信息披露
    华宝兴业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暨公司收购海南龙剑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
    进展公告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沪深300金融地产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场内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3—05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举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11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798,884,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4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钢集团江城碳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8,884,2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