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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行权价格的公告
    2013-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6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2012年3月16日,公司进行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12年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03.61万份调整为5,207.22万份,行权价格由9.17元调整为4.56元。

      2013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宋都股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原来的53人调整为33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327.2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3年5月17日实施。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2013年11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授出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P = P0-V =4.56元-0.037元≈4.52元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56元调整为4.52元。

      三、律师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已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调整方法和程序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