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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77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11月11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内容修订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年度以及半年度利润分配,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报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或者无法按照上述最低标准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时,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充分考虑中小股东意见,积极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到24,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其中1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公司,1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现金需要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对外投资,投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同时,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的决策权与具体执行。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披露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公告2013-078。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4、会议议题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79即中科英华关于召开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2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78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对外投资的议案》,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现金需要的基础上,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对外投资,投资类型包括不限于新股及可转债申购、货币及证券投资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的决策权与具体执行。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有效期

      本次董事会授权期限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三、日常管控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执行,并指定职能部门实时关注和分析短期投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短期投资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披露相关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对外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对外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期获得较高的收益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对外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预期收益,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2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3-079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

      (四)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可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1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一)表决权

      以现场投票表决为准。

      (二)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3年11月22日~2013年11月26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161001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2日

      授权委托书 (注:本表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所审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无具体表决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委托书表决符号:“√”号):

      委托事项:

      ■

      1、委托人签名(或委托单位公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资格证明号码):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股):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