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3-04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11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11月12日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担保,其中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科技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3-04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于 2013年11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11月12日11:30在海康威视制造基地60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宣寅飞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担保,其中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科技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3-04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8.00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3,400,000,000.00元。另扣除应付中介机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上市发行费用10,478,95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37,521,0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29号)。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路演及财经公关费4,50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42,021,050.00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8,126.0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55.76万元;201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553.02万元,2013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71.9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5,679.0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927.75万元。
截至 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2,450.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中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均已完工。上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发挥技术优势和经验,充分考虑业务资源的共通性,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支出,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存入银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致使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上述3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2012年1月19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三次决议,将上述项目投资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266.04万元用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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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30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项目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中的5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项目资金缺口。
二、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根据重庆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原则上不再采用BT融资建设模式,各区县采取按进度付款的方式完成相关建设计划。对资金确有困难的区县(自治县),须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采取BT融资建设模式。
根据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的相关规划,公司原计划投入17.88亿元超募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其中15.88亿元用于BT项目建设的垫资。由于重庆市政府对项目建设模式及付款方式的调整,公司预期已无需足额投入15.88亿元超募资金用于BT项目建设垫付资金,故前期已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缩减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的超募资金投入5亿元用于补充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项目建设。本次拟继续使用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超募资金6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的计划投入金额减少为6.88亿。
三、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必要性说明
公司所处的安防行业近年来一直维持较快的行业增长速度,公司受益于全行业大发展的良好机遇,生产销售规模不断扩大,视频监控产品线不断完善,日常经营中所需流动资金数额增加。为确保公司实现2013年经营目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承诺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不断增长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不断增长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海康威视将超募资金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发展,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3-04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额度的担保,其中向供应商采购付款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科技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它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事项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36号科研综合楼11层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批发: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安防产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数字安防产品。
2、与本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股权架构图如下:
■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13 年 10 月31日,科技公司的总资产为1,103,445,626.23元,净资产为7,309,507.16元,资产负债率为99.3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为全资子公司采购付款义务提供担保事项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
2、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等值5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提供以上担保有利于科技公司在采购业务中向供应商争取更好的信用额度和账期,进一步提升科技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充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有效提升该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以上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53%。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公司除因重庆平安城市项目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外,截至2013年11月12日,公司没有实际发生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3-05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海康威视制造基地一号楼1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
6、 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东大会就以上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出席会议办法
(1)出席会议对象:
①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②凡在2013年11月21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⑤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7:00;
⑥登记地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8、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①投票代码:362415
②投票简称:海康投票
③投票时间:2013年11月28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④在投票当日,“海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⑤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B、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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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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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确认完成投票。
E、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下午15:00。
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①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9、其他事项
(1)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海康威视制造基地6楼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0571-89710492
传真:0571-89986895
邮编:310052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募投项目 | 承诺资额 | 累计利息收入 | 累计投入金额 | 结余金额 |
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目 | 56,367.00 | 947.96 | 46,933.47 | 10,381.49 |
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 | 40,424.00 | 906.24 | 38,735.62 | 2,594.6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327.00 | 1,490.21 | 16,527.28 | 1,289.93 |
合 计 | 113,118.00 | 3,344.41 | 102,196.37 | 14,266.04 |
项 目 | 总投资额 | 原募集资金投入 | 投资差额 | 节余资金转入 | 调整后原募集 资金投入 |
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 604,213.67 | 175,000.00 | 429,213.67 | 3,774.15 | 178,774.15 |
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 | 41,126.00 | 32,145.11 | 8,980.89 | 8,980.89 | 41,126.00 |
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 | 15,000.00 | 13,489.00 | 1,511.00 | 1,511.00 | 15,000.00 |
小 计 | 660,339.67 | 220,634.11 | 46,966.68 | 14,266.04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议案一 | 审议《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议案二 | 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一 | 审议《公司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议案二 | 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