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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3-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3-064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1月12日,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的书面通知,首开集团在2013年8月27日至2013年11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美都控股(证券代码:600175)69,400,000股,占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4.99%。

    本次减持前,首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4,986,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本次减持后,首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5,586,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3日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美都控股

    股票代码: 6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

    邮政编码: 100009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二0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与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376)拥有权益1,119,833,887股,占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2,242,012,500股的49.9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首开集团作为财务投资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美都控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400,000股,占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的4.99%。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都控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586,224股,持股比例由8.99%减少至4%。

    二、未来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可能在未来12 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减少其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美都控股124,986,2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为8.99%。

    2013年8月27日至11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69,400,000股,占总股份的4.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股55,586,2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持股比例减少至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生买卖美都控股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希模

    2013年11月1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持股份的通告。

    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姓名: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希模

    2013年11月12日

    本报告书、报告书《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美都控股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首开集团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美都控股流通股股份69,400,00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签署日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即2013年11月12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希模
    注册资本1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2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906735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税务登记证号京税证字11010278250454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

    一般经营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自2005年11月22日至2055年11月21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09
    联系电话010-64051011

    姓名职务国籍身份证号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希模董事长中国11010819550305****中国

    交易方式日期卖出(股)价格

    (元/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2013年8月27日9,000,0005.470.647
    大宗交易2013年9月2日20,000,0005.141.438
    大宗交易2013年9月10日5,000,0005.220.360
    大宗交易2013年9月16日5,000,0005.630.360
    大宗交易2013年9月18日5,000,0005.690.360
    大宗交易2013年10月16日3,000,0005.330.215
    大宗交易2013年10月28日8,000,0005.560.575
    大宗交易2013年11月11日14,400,0005.571.035
    合计/69,400,000/4.99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股票简称美都控股股票代码6001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52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24,986,224股; 持股比例:8.99%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69,400,000股 变动比例:4.99%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