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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3-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螺水泥 股票代码:600585 公告编号:临2013-20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螺集团”)通知,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为海螺集团全资附属企业,以下简称“海螺设计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3年11月12日,海螺设计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1,244,083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总股份”)的0.02%。本次增持前,海螺设计院持有本公司28,953,736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55%;本次增持后,海螺设计院持有本公司30,197,819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57%。

      本次增持前,海螺集团与海螺设计院合计持有本公司1,947,282,844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6.75%;本次增持后,海螺集团与海螺设计院合计持有本公司1,948,526,927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6.77%。

      二、后续增持计划

      海螺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通过海螺设计院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海螺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海螺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