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5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冯涛、冯波、孙集平、叶如棠、郝吉明及王继德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为力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性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5,000万元项下为全资子公司力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性保函业务,担保金额拟不超过港币叁仟万元整,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为力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性保函的公告》(公告号:2013-54)。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3-5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力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性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2013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力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性保函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力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信服务”)因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向香港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或其境外分行申请贷款之担保,为确保力信服务顺利落实相关融资行为,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在已获批的人民币45,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开展拟不超过港币叁仟万元的融资性保函业务,为力信服务相关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担保在本公司于2013年2月1日举行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关对力信服务提供担保的范围内(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及2013年2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12-52)、《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2-53)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13-06)),因此此次担保无需再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力信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场所:香港荃湾横窝仔街28-34号利兴强中心16楼B室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港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废物处理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力信服务资产总额人民币46,367,409.87元,负债总额人民币37,736,892.99元,净资产人民币8,630,516.88元;2012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267,380.23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2,453,946.9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89,591.40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力信服务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力信服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本公司对力信服务在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力信服务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力信服务持续、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经过对力信服务的充分了解,认为力信服务具有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本公司同意为其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10月31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6,021.23万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683.7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7.97%,占本公司总资产的5.3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198.1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8.21%,占本公司总资产5.53%。本公司的担保都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