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6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式进行理财投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涉及的投资品种。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详细内容参见 2013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3-00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天府理财之“增富”机构理财产品(ZJ1321)红旗专享,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天府理财之“增富”机构理财产品(ZJ1321)红旗专享。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伍仟万元整。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投资对象:该产品投资于债券、央票、同业存款等标准化资产。
6、收益计算方式:客户参考收益=投资本金×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遵循国内惯例,每个月投资运作天数均按实际天数计),实际投资运作天数为理财起息日(含)至理财到期日(不含)/提前终止日(不含)
7、投资期限:2013年11月12日至2014年05月12日。
8、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
(1)、本产品的参考收益仅为成都农商银行根据假设或历史数据或以往投资结果进行的预测,不代表投资者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对该理财产品任何收益的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成都农商银行根据《产品说明》有关条款支付给客户的实际金额为准。
(2)、在本期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赎回;理财资金在到期/提前终止时,一次兑付。
9、提前终止:公司无提前终止权,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提前终止权。
10、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2、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客户应充分认识风险,务必谨慎投资。具体风险如下:
(1).政策风险:因国家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调整与变化,对本理财产品的成立、运行和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所涉及的市场交易主体或其他信用主体违约,导致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收益降低甚至为零,或导致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降低甚至为零以及理财本金亏损为零的风险。
(3).市场及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导致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收益降低甚至为零、或导致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降低甚至为零以及理财本金亏损为零的风险。且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将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4).流动性风险:在理财期间,客户不得赎回理财资金。
(5).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利率大幅下滑等成都农商银行认为会对理财计划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且有必要提前终止理财计划的情况,成都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则计算客户理财收益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小于预定期限。
(6).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投资资产未及时收回投资到期资金或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7).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成立日之前,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经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成都家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8).信息传递风险:成都农商银行将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约定发布产品信息披露公告,不另行向客户提供产品估值和账单。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约定主动、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如果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客户无法及时获取相关公告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购买产品时应预留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成都农商银行,若因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或因客户的其他原因导致成都农商银行无法及时联系上客户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返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收益降低甚至为零。
最不利的投资情形:
如该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发生风险,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时客户可能仅收回理财本金,获得收益为零。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可控,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与此同时,理财使用的资金公司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并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次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已收回本金及收益。截至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2012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86%。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对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61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简阳红旗连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简阳红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于简阳市石桥镇投资设立简阳红旗连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
2、2013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简阳红旗连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简阳红旗连锁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简阳红旗连锁有限公司
2、拟注册地:简阳市石桥镇
3、注册资本:2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曹世如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批发与零售等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条款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须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拟在简阳市设立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完善对成渝高速沿线的二、三线城市的门店布局。公司早在2002年就进驻了距成都170多公里的内江市开设了超市,并且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简阳位于成都和内江之间,沿成渝高速距成都仅60余公里,距内江100公里。本次在简阳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强大的配送能力,并通过各种业态的门店满足不同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扩大公司的营业额和盈利,增强公司在便利连锁行业的领先地位。
2、可行性分析及市场前景
四川省人均GDP和收入的增长带来了零售业的繁荣,宏观经济、西部经济的发展、灾后重建的持续,四川地区的经济指标将持续增长,将带来超市行业持续迅速发展。超市连锁企业在行业急剧发展的过程中,体现了明显的竞争特点,即企业的壮大不但依赖于强化管理的内生性增长,更依赖于外延式发展,这不仅是成本大幅度降低的原因,也是规模效应的典型体现。
3、存在的风险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时,子公司设立后,仍存在一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简阳红旗连锁有限公司,有利于完善门店网点布局,扩大利润空间。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6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3年11月12日上午10:00点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1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简阳红旗连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简阳市石桥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名称暂定为“简阳红旗连锁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以上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