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6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11月13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徽商银行黄山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两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担保详情请见2013年11月1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3-068号)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3)06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广宇”)在徽商银行黄山支行申请的人民币4,000万元两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额度为24亿元人民币。自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今,该授权额度已使用4.5亿元,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黄山广宇
(2)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百合苑18幢
(3)法定代表人:王鹤鸣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室内外装饰、建筑材料、钢材批发、零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黄山广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7)截止2012年12月31日,黄山广宇资产总额60,691.78万元,负债总额50,721.42万元,所有者权益9,970.36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12,348.21万元,净利润1,993.4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2013年9月30日,黄山广宇资产总额45,273.26万元,负债总额35,439.01万元,所有者权益9,834.25万元,2013年1-9月营业收入为22,968.64万元,净利润2,063.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贷款期限两年,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黄山广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黄山江南新城项目开发。董事会认为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11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24,255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6,611.69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4,000万元,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164,866.69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90.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