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2013-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鑫龙电器 股票代码:002298 公告编号: 2013-048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诚科技”)的通知,鑫诚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9%)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交易时间 | 参与交易的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交易的证券数量 | 购回期限 |
2013年11月11日 | 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0万股 | 365天 |
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份)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份) | 占总股本比例 | ||
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6,720,936 | 8.87% | 29,320,936 | 7.08% |
束龙胜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366,837 | 2.99% | 12,366,837 | 2.99% |
有限售条件股 | 73,100,509 | 17.66% | 73,100,509 | 17.66%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188,282 | 29.52% | 114,788,282 | 27.73% |
注: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束龙胜先生是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交易的股东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束龙胜先生是一致行动人。
3、本次交易的股东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束龙胜先生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鑫诚科技的意见行使。
5、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鑫诚科技。
6、购回期满,如鑫诚科技违约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股份。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