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3-03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19,993,04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1月19日。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潍柴动力”)2006年12月29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及2007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发行字[2007]64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换股发行190,653,5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完成了对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原湘火炬”)的换股吸收合并,并于2007年4月30日,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A股上市后,公司总股份为520,653,552 股。
2008年12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08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公司总股份520,653,552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833,045,683股。
2010年12月6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公司总股份833,045,683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666,091,366股。
2012年8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份1,666,091,3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送股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999,309,639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7年,根据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株洲国投”)出具的承诺函并受该承诺函所规限,其所持有的潍柴动力的股份将自潍柴动力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实质转让,也不由潍柴动力回购。
2010年7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株洲国投出具承诺函追加承诺。根据株洲国投出具的承诺函并受该承诺函所规限,其持有的潍柴动力8,330,437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自201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锁定三年,即自2010年4月30日限售期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挂牌交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也不会由本公司回购。
以上承诺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3年11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19,993,049股,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9,993,0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其中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9,100,000股。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型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数量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562,493,513 | 28.13% | 19,993,049 | 542,500,464 | 27.13% | |
1、国有法人持股 | 447,869,513 | 22.40% | 19,993,049 | 427,876,464 | 21.40% | |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 57,792,000 | 2.89% | 57,792,000 | 2.89% | ||
3、境内自然人持股 | 56,832,000 | 2.84% | 56,832,000 | 2.84%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436,816,126 | 71.87% | 19,993,049 | 1,456,809,175 | 72.8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51,056,126 | 47.57% | 19,993,049 | 971,049,175 | 48.57% | |
2、境外上市外资股 | 485,760,000 | 24.30% | 485,760,000 | 24.30% | ||
三、股份总数 | 1,999,309,639 | 100% | ---- | ---- | 1,999,309,639 | 100.00% |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根据股东株洲国投出具的承诺函并受该承诺函所规限,其持有的潍柴动力8,330,437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自201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锁定三年,即自2010年4月30日限售期满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挂牌交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也不会由本公司回购。2010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该股东持有本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6,660,874股。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该股东持有本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9,993,049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