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要闻
  • 5:要闻
  • 6:要闻
  • 7:新闻·市场
  • 8:艺术资产
  • 9:公司
  • 10:互动
  • 11:研究·金融
  • 12:股市行情
  • 13:市场数据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8.16”事件购入股票处置方案的公告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2013年11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4版:信息披露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8.16”事件购入股票处置方案的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13-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3-62

      债券代码:122204 债券简称:12双良节

      转股代码:190009 转股简称:双良转股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13年11月15日在江阴国际大酒店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489,638,0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4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审议案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489,638,0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研究、开发、生产空调、热泵、空气冷却设备、海水淡化节能设备、能源综合回收节能系统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相关产品服务。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研究、开发、生产空调、热泵、空气冷却设备、海水淡化节能设备、能源综合回收节能系统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相关产品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上述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