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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8.16”事件购入股票处置方案的公告
    2013-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5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8.16”事件购入股票处置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8月19日发布的临2013-035公告,为保持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平稳处置因“8.16”事件而购入的股票(注:按购入成本计算共计53.75亿元),公司承诺在制定并公告处置方案前,不会减持上述股票。

      经慎重研究,公司已制定如下处置方案:

      一、年内采用大宗交易市场及竞价交易市场单向减持方式进行处置,金额不超过30亿元(按持仓成本计算,下同),剩余部分以后年度在不影响市场的情况下择机处置;

      二、为避免对市场造成冲击,通过竞价交易市场处置时,原则上每个交易日处置金额不超过3亿元,单只股票每个交易日处置数量(股数)不超过当日该只股票总交易量的20%;

      三、为利于市场稳定,结合公司信用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部分股票用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5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5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64号),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在取得上述核准批复文件后,公司未能在核准批复文件规定的6个月有效期内(即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自动失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股权融资计划,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发行方案,按规定进行披露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