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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3-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3 年1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中加货币
    基金主代码00033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0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中加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3年11月20日
    赎回起始日2013年11月2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加货币A中加货币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33100033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申购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A类基金份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C类基金份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余额为500万份,低于500万份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C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投资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100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

    因办理赎回导致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C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C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件会制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15号12层

    联系人:王跃

    客服热线:400-00-95526

    直销传真:010-63298585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bobbns.com

    5.2非直销机构:

    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上海农商银行。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加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中加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bbn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