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3-69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先生通知,孟凯先生于2013年11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孟凯 | 大宗交易 | 2013-11-15 | 5.00 | 1,800 | 2.25% |
2013年11月9日,自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州湘鄂情”)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75%。
2、股东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孟凯 | 19,956 | 24.95 | 18,156 | 22.70 |
| 克州湘鄂情 | 3,804 | 4.76 | 3,804 | 4.75 |
| 合计 | 23,760 | 29.70 | 21,960 | 27.45 |
*2013年11月8日,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王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克州湘鄂情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5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栋先生。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4,000万股份虽然尚未过户完毕,但上表中对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的统计没有将其计算在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发布《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3-62)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孟凯及其一致行动人 | 协议转让 | 2013年11月8日 | 5.00 | 40,000,000 | 5.00 |
| 大宗交易 | 2013年11月13日 | 5.00 | 22,000,000 | 2.75 | |
| 大宗交易 | 2013年11月15日 | 5.00 | 18,000,000 | 2.25 | |
| 合计 | 80,000,000 | 10.0 |
*2013年11月8日,克州湘鄂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王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克州湘鄂情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5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栋先生。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4,000万股份虽然尚未过户完毕,但上表中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数量的统计已将其计算在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4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5、公司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及其一致行动人克州湘鄂情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已经进行预先披露,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13-62号《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7、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后,减持资金已实时到账减持股东账户;根据公司之前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3-6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减持资金到账减持股东账户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上述资金总额的30%无偿资助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同时公司也将持续督促其及时履行承诺。当公司收到减持股东提供的无偿资助款项后,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发布相关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