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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3-43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上午10:00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6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求,充分利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国际贸易结算和建立具有离岸特点的国际账户等功能先试先行的优势,公司拟全资设立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管理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注册地为上海外高桥自贸区,主要从事自营和代理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开关柜、变压器、电缆、智能电网设备、智能家居设备、智能安防设备、照明器件、LED灯具、OLED灯具、LED驱动电源、智能照明控制设备、节能设备、合同能源管理设备、太阳能逆变器、风电逆变器、太阳能光伏组件、其它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风力发电设备及系统,及其它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上述产品的相关服务;承包境外智能电网设备安装、节能设备改造、道路照明、室内外照明、景观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各类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承办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境外独资或合资建厂、收购和兼并业务。(最终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林洋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林洋电子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3-44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全资设立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管理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注册地为上海外高桥自贸区,主要从事自营和代理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开关柜、变压器、电缆、智能电网设备、智能家居设备、智能安防设备、照明器件、LED灯具、OLED灯具、LED驱动电源、智能照明控制设备、节能设备、合同能源管理设备、太阳能逆变器、风电逆变器、太阳能光伏组件、其它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风力发电设备及系统,及其它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上述产品的相关服务;承包境外智能电网设备安装、节能设备改造、道路照明、室内外照明、景观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各类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承办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境外独资或合资建厂、收购和兼并业务。(最终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林洋能源投资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林洋电子全部以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拟定公司名称: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管理局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投资总额:1,000万元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外高桥自贸区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开关柜、变压器、电缆、智能电网设备、智能家居设备、智能安防设备、照明器件、LED灯具、OLED灯具、LED驱动电源、智能照明控制设备、节能设备、合同能源管理设备、太阳能逆变器、风电逆变器、太阳能光伏组件、其它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风力发电设备及系统,及其它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上述产品的相关服务;承包境外智能电网设备安装、节能设备改造、道路照明、室内外照明、景观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各类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承办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境外独资或合资建厂、收购和兼并业务。(最终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

    序号股东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资金来源
    1林洋电子1,0001,000100货币自有资金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投资设立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利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国际贸易结算和建立具有离岸特点的国际账户等功能先试先行的优势,积极扩展主营产品的国际业务能力,从而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及优化战略布局的需要。

    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子公司,将有利于公司相关产品的贸易进出口及相关产业的延伸,这将有助于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生产经营。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