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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2013-05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11月18日上午9:30,公司在宁波香溢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和代理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万股)15894.978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4.99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及召集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由孙建华董事长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

    (万股)

    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5894.97881000000通过
    2关于公司201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15894.97881000000通过

    1、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章程》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

    3、上述第2项议案,本次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计划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农律师、刘燕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