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13-02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9日上午9:30分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振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4,394,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7%。
公司董事长杨振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部分变更及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垫付的募投项目投资款的议案》。
同意314,394,93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314,394,93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14,394,93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冯翠玺、刘波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