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3-04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6,46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33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1月2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3号文批复,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0年9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双塔食品”,股票代码“00248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5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6,000万股。
2011年2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2,000万股。
2012年4月13日,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2011年末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1,600万股。
2013年5月15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21,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3,200万股。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3,200万股,限售股份为223,912,172股,本次解除限售166,464,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法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法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承诺:“在一致行动人招远市金岭金矿增持完成之日即2013年5月24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11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66,46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33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家;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备注 |
1 | 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 | 166,464,000 | 166,464,000 | 38.5333 | 质押166,464,000股 |
合 计 | 166,464,000 | 166,464,000 | 38.5333 |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