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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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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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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3—041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通过向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控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通过向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控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3-042)。

      关联董事陈继达、张飚、王竞天、董可超、杨东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受让浙江物宝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受让浙江物宝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3-043)。

      关联董事陈继达、张飚、王竞天、董可超、杨东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融资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改善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公司拟申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并以该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募集的人民币80,000万元的全部资金为公司提供理财直接融资,期限三年,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融资成本参考发行时的市场利率确定;同意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理财直接融资合同》。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出具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向物产租赁增资并获得上述公司控股权涉及的关联交易、拟受让物宝典当控股权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所议相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和信息披露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3—042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向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控股权涉及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公司将向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租赁”)增资并获得对物产租赁的控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物产租赁51%股权。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目前本公司9名董事中除陈继达、张飚、王竞天、董可超、杨东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参与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整合将扩大本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业务规模并提高本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

      物产租赁为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实业”)的全资子公司,2013年11月20日,物产实业作出增资决定,拟将物产租赁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7,777.78万元,共新增注册资本20,777.7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中,19,266.67万元由本公司认缴,1,511.11万元由物产租赁现有管理层认购,物产实业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调整为:物产中大出资19,266.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为物产租赁的控股股东;物产实业出资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 ;物产租赁现有管理层出资1,511.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

      本公司实际对物产租赁增资的金额按物产租赁截至2013年9月30日经评估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实际增资金额中19,266.67万元计入物产租赁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尚待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物产实业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物产实业为物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关联人基本情况

      物产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隋剑光

      注册资本:5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000058408

      经营期限:自1993年4月5日至长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含小轿车)、木材、化肥、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机电、针纺织品、日用品、文体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物产实业资产总额19.79亿元,净资产5.33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84亿元,净利润936.6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3年6月30日,物产实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5.30亿元,净资产5.77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59亿元,净利润0.24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物产租赁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物产租赁为物产实业的全资子公司。

      2.关联方基本情况

      物产租赁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202室

      法定代表人:唐雄伟

      注册资本:1亿7千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000063964

      经营期限:自2012年5月14日至2032年5月1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的租赁,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木材、化肥、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控股股东:物产实业,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情况:截至2013年9月30日,物产租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52亿元,净资产2.10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7,009.96万元,净利润3,503.0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认缴物产租赁新增注册资本19,266.67万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公司认缴物产租赁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根据物产租赁截至2013年9月30日经评估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融资租赁是本公司发展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将实现对物产租赁的控股,从而实现物产集团下属融资租赁业务整合。本次整合将扩大本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业务规模并提高本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通过向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获得其控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陈继达、张飚、王竞天、董可超、杨东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次表决。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向物产租赁增资并获得其控股权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增资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审议事项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所议相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和信息披露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陈继达董事、张飚董事、王竞天董事、董可超董事、杨东伟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3—043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受让浙江物宝典当有限

      责任公司控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目前,浙江物产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实业”)拟对外转让浙江物宝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宝典当”)51%的股权。本公司拟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参与受让物宝典当51%的股权。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目前本公司9名董事中除陈继达、张飚、王竞天、董可超、杨东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余董事参与投票表决。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整合将扩大本公司在典当业务领域的业务规模并提高本公司在典当业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

      物宝典当为物产实业的控股子公司,物产实业持有物宝典当80%的股权,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控股”)持有物宝典当20%的股权。

      2013年11月20日,物宝典当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物产实业对外转让物宝典当51%的股权,具体转让程序及转让价格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进行。宏达控股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本公司拟参与受让物宝典当51%股权,如果本公司为上述股权的最终受让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待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物产实业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物产实业为物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物产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隋剑光

      注册资本:5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000058408

      经营期限:自1993年4月5日至长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含小轿车)、木材、化肥、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机电、针纺织品、日用品、文体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自有房屋租赁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物产实业资产总额19.79亿元,净资产5.33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84亿元,净利润936.6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3年6月30日,物产实业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5.30亿元,净资产5.77亿元;本期实现营业收入0.59亿元,净利润0.24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物宝典当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物宝典当为物产实业的控股子公司,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物宝典当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128号宏达大厦一楼东大厅

      法定代表人:唐雄伟

      注册资本:1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481000134627

      经营期限:自2013年3月7日至2033年3月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凭有效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4月15日止)。一般经营项目:无。

      控股股东:物产实业,持股比例为80%。

      财务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物宝典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3亿元,净资产1.02亿元;本期实现净利润233.3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物宝典当51%的股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在物宝典当截至2013年9月30日经评估净资产值的基础上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典当业务是本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通过本次交易,本公司有望实现对物宝典当的控股,扩大本公司在典当业务领域的业务规模并提高本公司在典当业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第2项议案《关于公司拟受让浙江物宝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控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陈继达、张飚、王竞天、董可超、杨东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次表决。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受让物宝典当控股权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受让股权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受让物宝典当控股权,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在典当业务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和信息披露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陈继达董事、张飚董事、王竞天董事、董可超董事、杨东伟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