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偿还股改垫付对价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3-051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偿还股改垫付对价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公司、本公司、领先科技、金鸿能源是指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吉林中讯是指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吉林中讯的转让类型为司法扣划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5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给吉林中讯办理了垫付对价偿还股份的过户手续,本次偿还方案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一致,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0号—垫付对价偿还》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供589.6万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计划,公司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财产用于专项偿还公司历史遗留债务----1996年1月经批准公司内部职工股2,948万股转为的公司负债,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笔债务本息合计52,803,265.48元。该信托计划尽管对于公司历史债务的解决程度受到公司股价及与债权人谈判情况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但为公司解决历史债务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资金来源,提高了公司的经营能力。该信托计划客观上作为对价方案的一部分,且该部分股份获得流通权亦有利于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因此该部分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可上市流通。
同时,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再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1.24股,计支付285.076万股股份给流通股股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可上市流通。
上述两项合计874.676万股,由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作为非流通股股东用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由于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为公司,因此流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直接享受信托财产受益,折合股份为219.8万股,另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直接送出的股份为285.076万股,两者合计504.876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2股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
领先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 年5 月29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6月14日。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除已做出法定承诺外,股东吉林中讯还作出如下承诺:
鉴于,万宝集团冷机制作工业公司仍未取得国资委的有效批复文件和解决相关股份司法冻结手续,吉林中讯对该股东代为垫付,该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二、 代为垫付对价安排情况
序号 | 代垫股东姓名/名称 | 被代垫股东姓名/名称 | 代垫股份数量(股) |
1 | 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万宝集团冷机制作工业公司 | 2006年领先科技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吉林中讯为万宝冷机集团有限公司垫付了股改对价合计271,358股。2008年5月,领先科技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因此吉林中讯为万宝冷机集团有限公司垫付股份数量变为407,037股。 |
三、偿还股份情况
2013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转让类型为司法扣划,万宝集团冷机制作工业公司偿还了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407,0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
本次股份变动后,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增至16,683,0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0%,万宝集团冷机制作工业公司股份数量减至1,392,9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2%。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协议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