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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3-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3-041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王重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重阳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重阳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在任董事8 人,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工作。本公司将适时选举委任新的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重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对王重阳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2日

    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 兴业 编号:2013-042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1月22日在厦门第一广场28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应出席8人,实际现场出席6人,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因出国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何少平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邱晓勤女士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洪胜利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处置不良债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对上海法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置业”)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6,995,540.58元,鉴于项目所在地块,原绿茵基地项目尚未登记房地产权利人,且该地块上存在部分房产权利被司法查封或处置的情况,也存在一房多卖和多次抵押情况而被法院持续轮候查封的情况,在法律关系上,公司预计已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仅对法士置业享有债权,公司2012年度将绿茵项目全部转入其他应收法士置业的款项,同时将2007年度已全额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入坏账准备。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不良债权,增加公司经营性资金,以支持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经与厦门市港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润投资”)协商,公司拟将该不良债权按账面原值人民币16,995,540.58元的对价转让给港润投资。

    鉴于公司已经对该其他应收法士置业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不良债权处置将全额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6,995,540.58元,为公司增加净资产16,995,540.58元。

    港润投资系陈铁铭先生出资6766万元、占96.82%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港润投资是同一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铁铭、邱晓勤、洪胜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五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大洲集团增加借款及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截止2013年11月22日,公司尚欠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归还借款共计8396万元,利息755万元;鉴于公司资金紧张及运营需要,大洲集团同意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再提供总额3000万元的借款。公司将以现在或将来取得的自有资产向大洲集团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将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给大洲集团。

    大洲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公司与大洲集团是同一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铁铭、邱晓勤、洪胜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五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受赠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矿业”)股东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集团”)、厦门润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中投资”)、阿克陶县腾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宇矿业”)协商一致,本次赠与财产为大洲集团、润中投资、腾宇矿业三方合法持有的中鑫矿业合计82%的股权及对应的权益。

    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数据: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中鑫矿业的总资产为33553万元,净资产为26506万元,赠与财产价值21735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具体赠与财产价值根据赠与股权比例所对应的中鑫矿业净资产值确定,中鑫矿业净资产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公司实际支付的对价为0。

    大洲集团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大洲集团、润中投资、腾宇矿业同时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控制的企业,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陈铁铭、邱晓勤、洪胜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五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以上1~3项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已于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13年11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文件。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许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王重阳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许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八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的员工及业务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称为客户提供服务。

    鉴于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事项属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司拟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   八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以上4、5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合法、合规,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关于此两项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13年11月2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文件。

    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2月8日上午10:00整,以现场投票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28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1~5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见《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2013-044号)。

    表决结果:同意   八   票,反对  〇  票,弃权 〇 票。

    特此公告!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2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介

    许燕,女,1979年11月生,2002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经济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资格证书。先后担任过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总审计室业务副经理、美国建东银行厦门分行内审主管、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经理、行政管理中心副总监、厦门思明区双润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许燕女士本人现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兴业 编号:2013-043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大洲集团增加借款及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止2013年11月22日,公司尚欠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归还借款共计8396万元,利息755万元;鉴于公司资金紧张及运营需要,大洲集团同意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再提供总额3000万元的借款。公司将以现在或将来取得的自有资产向大洲集团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将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给大洲集团。

    大洲集团为公司大股东,同时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1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大洲集团增加借款及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陈铁铭先生、邱晓勤女士、洪胜利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88年8月27日,注册资本194,641,920元;法定代表人陈铁铭;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701室。公司主营业务:对新能源、新材料、矿产资源、光电、网络科技产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件经营〕。

    (二)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7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铁铭;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28层01。公司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房地产业、高科技业、娱乐业、服务业、商业、能源业、采矿业、旅游业、国际货运代理、商贸及仓储物流产业、网络科技产业、创新性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咨询业务);企业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钢铁、矿石、建材、矿山机械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范围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大洲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铁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大洲集团向公司新增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上述借款实际发生后,公司实际共向大洲集团借款本金11396万元及截止2013年11月22日的利息755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截止2013年11月22日,公司尚欠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归还借款共计8396万元,利息755万元;鉴于公司资金紧张及运营需要,大洲集团同意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再提供总额3000万元的借款。公司将以现在或将来取得的自有资产向大洲集团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将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给大洲集团。

    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董事会审议后签署了相关借款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彭胜利先生办理向大洲集团的借款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大洲集团另行协商确定具体的抵押或质押资产,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借款,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就相关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借款,保证了公司持续经营,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同时确保公司及关联方权利和义务受到保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与大洲集团签署之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2日

    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兴业 编号:2013-044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12月8日(星期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12月8日(星期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三)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3 年12月3日(星期二);

    (四)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第一广场28层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议案1关于处置不良债权的议案
    议案2关于向大洲集团增加借款及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3关于受赠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议案4关于选举许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11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号)。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12月3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可以按此样自行复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持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于12月6日17:00之前通过传真方式登记,但必须附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传真以到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3年12月8日上午8:45至9:45分。

    与会股东请准时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厦门第一广场28层会议室,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

    五、联系方式:

    邮编:361001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17层1701单元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2033603;传 真:0592-2035603

    联系人:洪再春、许燕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二)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特此通知。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未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议案1关于处置不良债权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2关于向大洲集团增加借款及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3关于受赠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4关于选举许燕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3-045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关联方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润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阿克陶腾宇矿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无偿赠与其合法持有的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82%的权益,对应的赠与财产价值为21735万元。

    2、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1月22日,公司与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集团”)、厦门润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中投资”)、阿克陶县腾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宇矿业”)签署了关于本次资产赠与的《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之赠与协议》(以下简称"《赠与协议》"),大洲集团、润中投资、腾宇矿业三方合法持有的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合计82%的股权及对应的权益赠与本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大洲集团、润中投资、腾宇矿业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铁铭先生持有公司881.9万股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大洲集团持有公司864.3万股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受赠资产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因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数据: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中鑫矿业的总资产为33553万元,净资产为26506万元,赠与财产价值21735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具体赠与财产价值按赠与股权比例所对应的中鑫矿业净资产值确定,中鑫矿业净资产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公司实际支付的对价为0。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受赠资产行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7年3月10日,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铁铭;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28层01。公司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房地产业、高科技业、娱乐业、服务业、商业、能源业、采矿业、旅游业、国际货运代理、商贸及仓储物流产业、网络科技产业、创新性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咨询业务);企业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房地产综合开发;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钢铁、矿石、建材、矿山机械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范围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陈铁铭先生全资公司厦门市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陈铁铭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的,实际控制人为陈铁铭先生。大洲集团持有中鑫矿业56%股权。

    (二)厦门润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润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9年4月9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庄榕;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金新河路16号二楼222室。公司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房地产业、高科技产业、商业、服务业、能源业、采矿业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咨询,企业咨询顾问,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范围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厦门润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新大洲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系自然人谢抒女士控制,陈铁铭与谢抒为夫妻关系。润中投资持有中鑫矿业14%股权。

    (三)阿克陶县腾宇矿业有限公司

    阿克陶县腾宇矿业有限公司设立于2006年3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邱晓勤女士;注册地址:阿克陶县库斯拉甫乡土木艾尔克。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销售。

    阿克陶县腾宇矿业有限公司现股东为陈铁铭先生和邱晓勤女士,实际控制人为陈铁铭先生。腾宇矿业持有中鑫矿业30%股权。

    三、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受赠资产暨交易标的为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82%的权益。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2日,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号:653022050000933;法定代表人:陈铁铭;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开采铅锌矿。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除外)采选,矿业投资,矿业咨询,技术服务。

    中鑫矿业是一家以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生产为主,矿产资源物流配送为辅的综合性资源生产型企业,专业从事铅锌矿、铜矿开采与加工。中鑫矿业及其全资子公司阿克陶嘉豪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豪有色”)拥有两个年生产规模分别为135万吨和21万吨独立的采矿权证(证号:C6500002009043220013826及C6500002010123120122429,开采矿种:铅矿、锌),相关矿产资源已完成在国家国土资源部的评审及储量备案(国土资储备字〔2013〕81号及〔2012〕192号),两座矿山合计保有矿石量3,480.11万吨。中鑫矿业及嘉豪有色现已形成合计年采矿和选矿能力近30万吨的生产能力,目前公司新的采、选厂项目正在扩建中。

    中鑫矿业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本次受赠资产中鑫矿业股权工商变更事项完成后,中鑫矿业将进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为中鑫矿业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该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止审计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总资产为33553万元,净资产为26506万元;公司正常经营,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7782万元,净利润1751万元;2013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3593万元,净利润652万元。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数据: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中鑫矿业的总资产为33553万元,净资产为26506万元,赠与财产价值21735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具体赠与财产价值按赠与股权比例所对应的中鑫矿业净资产值确定,中鑫矿业净资产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公司实际支付的对价为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赠与协议》, 大洲集团、润中投资、腾宇矿业三方同意向本公司无偿赠与其合法持有的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合计82%的股权及对应的权益。其中,大洲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中鑫矿业38%股权、润中投资拟将其持有的中鑫矿业14%股权、腾宇矿业拟将其持有的中鑫矿业30%股权赠与给本公司,本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赠与资产的价格按照经审计的资产账面值确定。

    《赠与协议》经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就《赠与协议》项下资产,本公司的受赠行为须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大洲集团、润中投资、腾宇矿业的无偿赠与行为须获得其股东会的批准。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铁铭、邱晓勤、洪胜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何少平、戴亦一、刘鹭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均为赞成票。

    在本次关联交易前已与公司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专项独立董事意见,认为:1、本次公司受赠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以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数据为依据;2、上述受赠阿克陶中鑫矿业股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此次受赠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系关联方大洲集团等向本公司无偿赠与,公司无须支付对价,且不附加任何条件,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大洲集团、润中投资及腾宇矿业三方股东会已经通过决议同意向本公司无偿赠与中鑫矿业的股权。本次关联交易除需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外,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六、涉及受赠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受赠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受赠完成后中鑫矿业将与其原控股股东大洲集团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独立。

    本次受赠中鑫矿业股权完成后,公司在短期内可能与大洲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主要解决措施如下:

    同业竞争:1、大洲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实际开展任何与上市公司已有矿产资源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大洲集团未来矿产资源业务将以上市公司(中鑫矿业)为平台进行开展,并将上市公司作为未来大洲集团从事矿产资源业务的唯一主体,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大洲集团所控制的上市公司之外的经营范围涉及矿产业务的公司全部注销或变更,以从根本上消除潜在同业竞争之可能性。 3、大洲集团上述各项承诺对大洲集团控制的所有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均有约束力。任何该等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均视为大洲集团违反上述承诺。如大洲集团或大洲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大洲集团将在发现的第一时间纠正,并向上市公司给予充分的赔偿。4、在上市公司现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本承诺为有效承诺。

    关联交易:中鑫矿业未来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短期内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情形,本公司将最大可能逐步减少关联交易,如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七、受赠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已连续多年合并净资产为负数,截止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合并净资产仍为-2.88亿元(未经审计)。本次受赠资产完成后,可极大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确立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将依托受赠的资产快速开展相关矿业资源产品的加工生产及销售业务。此次受赠资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现实利益及长远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三)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四)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审计资料

    (五)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润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阿克陶县腾宇矿业有限公司与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股权之赠与协议》

    (六)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特此公告。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2日

    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兴业 公告编号:2013-046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暨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按相关规定自2013年11月11日起停牌。

    鉴于本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进一步探讨论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25日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