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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3-9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22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7份,实收董事表决票7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股权增资、股权受让及借款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弘投资”)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轩鼎成”)系中弘投资全资子公司,弘轩鼎成注册资本为10,000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为加快推进北京市平谷夏各庄新城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弘投资拟与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资本”)进行合作,由汇添富资本来设立夏各庄新城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 资管计划预计募集资金5.1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额为准),其中9,600万元用于对弘轩鼎成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中弘投资到期受让该等股权), 41,400万元用于对弘轩鼎成贷款,资管计划期限预计为18个月。

    有关本次股权增资及股权受让及借款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3-95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受让及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中弘投资9,600万元股权受让及弘轩鼎成41,400万元借款提供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3-96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13年12月12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现场召开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3-95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股权增资、股权受让及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弘投资”)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轩鼎成”)系中弘投资全资子公司,弘轩鼎成注册资本为10,000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为加快推进北京市平谷夏各庄新城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弘投资拟与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资本”)进行合作,由汇添富资本来设立夏各庄新城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 资管计划预计募集资金5.1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额为准),其中9,600万元用于对弘轩鼎成进行增资,41,400万元用于对弘轩鼎成贷款,资管计划期限预计为18个月。

    汇添富资本拟对弘轩鼎成增资9,600万元,全部增资完成后,弘轩鼎成注册资本将增加到19,600万元,中弘投资将持有其51%的股权,汇添富资本将持有其49%的股权(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增资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增资完成后,中弘投资对弘轩鼎成仍具有控股权和经营管理权,汇添富资本负责进行监督。依据约定,中弘投资必须在资管计划结束后受让汇添富资本持有的弘轩鼎成49%股权。

    上述增资全部完成后,中弘投资拟以持有的弘轩鼎成51%股权作为质押,由汇添富资本通过资管计划向弘轩鼎成贷款41,4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8.5%,贷款期限为18个月。

    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2013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股权增资、股权受让及借款的议案》。

    一、增资相关方情况

    1、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物流基地东区6号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

    注册资本:55,040万元

    注册号:110000003377279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及转让;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弘投资资产总额621,612.89万元,负债总额445,158.48万元,净资产176,454.41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5,261.02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07,186.0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弘投资100%的股权。

    2、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金照路441号底层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号:310000000117898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据汇添富资本提供的资料显示,汇添富资本成立于2013年3月,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合资组建,截至2013年8月31日,汇添富资本管理的总资产高达170亿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与汇添富资本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马各庄南街83号

    法定代表人:韩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股东情况:中弘投资持有弘轩鼎成100%。

    经营情况:该公司自成立至今尚未正式经营,该公司将作为本公司夏各庄新城项目的开发主体

    三、本次股权增资、股权受让及借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及借款有助于增加流动资金,促进公司夏各庄新城项目的顺利推进。

    2、到期受让股权及偿付借款和利息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公司资金压力和财务费用的增加,但基于新项目的正常销售资金回流,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3-9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受让及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弘投资”)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轩鼎成”)系中弘投资全资子公司,弘轩鼎成注册资本为10,000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为加快推进北京市平谷夏各庄新城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弘投资拟与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资本”)进行合作,由汇添富资本来设立夏各庄新城项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 资管计划预计募集资金5.1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额为准),其中9,600万元用于对弘轩鼎成进行增资,41,400万元用于对弘轩鼎成贷款,资管计划期限预计为18个月。

    汇添富资本拟对弘轩鼎成增资9,600万元,全部增资完成后,弘轩鼎成注册资本将增加到19,600万元,中弘投资将持有其51%的股权,汇添富资本将持有其49%的股权(最终持股比例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增资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增资完成后,中弘投资对弘轩鼎成仍具有控股权和经营管理权,汇添富资本负责进行监督。依据约定,中弘投资必须在资管计划结束后受让汇添富资本持有的弘轩鼎成49%股权。

    上述增资全部完成后,中弘投资拟以持有的弘轩鼎成51%股权作为质押,由汇添富资本通过资管计划向弘轩鼎成贷款41,4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8.5%,贷款期限为18个月。

    上述增资、股权受让及借款的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本公司拟为上述中弘投资9,600万元股权受让及弘轩鼎成41,400万元借款提供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马坊物流基地东区6号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

    注册资本:55,040万元

    注册号:110000003377279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及转让;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弘投资资产总额621,612.89万元,负债总额445,158.48万元,净资产176,454.41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5,261.02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07,186.06万元。

    2、被担保人二: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马各庄南街83号

    法定代表人:韩颢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股东情况:中弘投资持有弘轩鼎成100%。

    经营情况:该公司自成立至今尚未正式经营

    三、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5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弘投资股权受让时应履行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弘轩鼎成借款本金、相关利息等;股权受让和借款所产生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中弘投资本次股权增资及受让,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增资资金和借款资金到账后能够增加流动资金,加快推进夏各庄新城项目的开发建设。

    2、董事会认为:中弘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弘轩鼎成为中弘投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24,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62,452.20万元的161.55%。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3-9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11:00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受让及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3-9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25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联系电话: 010-59279979、010-59279999转9979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其相关文件。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5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股东大会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股权受让及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