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说明
关于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说明
2013-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3-04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称多家房地产上市公司欠缴土地增值税,其中提到本公司。为避免投资者对有关报道产生误读,现就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根据国家关于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取得收入应按照当地预缴税率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待符合一定条件后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经核实,公司所有开发项目均已按照有关规定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在销售收入结转当期根据会计配比原则及项目增值情况计算、计提土地增值税并计列于当期报表,待符合条件后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5.09亿元,已在公司2012年年报附注“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中披露。对于该计提部分,公司将严格执行《税法》及税务部门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管理规定,依项目实际增值额和规定税率进行清算,对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款多退少补。
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拖欠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