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13-043号
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公告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64号),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香港”或“收购人”)于2013年11月1日公告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13年11月5日起向除嘉士伯香港和嘉士伯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重庆”)以外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啤酒”)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本次要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重庆啤酒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要约价格 |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流通股 | 20元/股 | 146,588,136股 | 30.29% |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前,嘉士伯基金会通过其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和嘉士伯香港合计持有重庆啤酒29.71%的股份(分别为17.46%和12.25%),是重庆啤酒的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加强嘉士伯对重庆啤酒的战略投资,基于嘉士伯对中国啤酒市场的良好预期,收购人希望进一步增持其在重庆啤酒的股份数量,并相信此次收购将有助于深化双方的合作,进一步提升重庆啤酒公司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重庆啤酒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除非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并获得批准),期限自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2月4日。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12月2日、3日、4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四、操作流程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28”,简称为“重啤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20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2月4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申报撤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
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工作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五、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3年11月22日15:00,预受要约数量合计106,161,814股。
六、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http://www.sse.com.cn)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Carlsberg Brewery Hong Kong Limited)要约收购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及《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申报公告》。
本次公告为要约收购重庆啤酒股票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