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金瑞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3-049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学术楼六楼七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2,002,15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6.35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朱希英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5人,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刘丹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42,002,15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以上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廖青云、宁华波出席见证,并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