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关注的若干问题的公告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 2013-015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关注的若干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21日,本公司根据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熔盛重工”)函告,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挂牌转让进展公告》(详见本公司临2012-013 号公告):熔盛重工于 2012年8月20日已取回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向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除安徽全柴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股份的要约”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计划不再实施。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 12个月内,熔盛重工不再对本公司进行收购;熔盛重工将在 2012年8月22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返还全柴动力要约收购保证金及利息。
2012年8月24日、2012年9月10日、2012年11月30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投资者关注的若干问题的公告》(分别详见本公司临2012-014、临2012-016、临2012-020公告),就投资者关注的若干问题作了公告。
近日,有投资者询问熔盛重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全椒县人民政府关于存放于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保证金的诉讼情况。
据中国熔盛重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21日公告披露:2013年7月11日,熔盛重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熔盛重工起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要求退还6.3亿元保证金,连同相应利息。2013年9月10日,熔盛重工要求全椒县人民政府成为该诉讼的被告之一。2013年11月19日,熔盛重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全椒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反诉讼文件,全椒县人民政府要求法院判決:(1)缴纳的保证金归属全椒县人民政府;(2)熔盛重工向全椒县人民政府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及赔偿损失合计人民币427,182,520元;(3)全部诉讼费用由熔盛重工承担。
上述诉讼案件中,本公司均非诉讼参与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本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工作。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