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3-049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11月26日上午8: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酒店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和建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25,862,00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89 |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5,862,0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汪中斌、吴东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