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2013-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4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2013年11月21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书面表决)通知书》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真等)方式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呼和浩特新华支行申请公开统一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呼和浩特新华支行申请公开统一授信40亿元人民币,具体用信业务由公司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