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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3-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2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3年11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相关中介机构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成立董事会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董事会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对商管(资产)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实施管理。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2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选定的2013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0万元,费用总额为23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实施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国富浩华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2013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沿用国富浩华的证券期货和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等全部资质,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

    同意变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2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层第一会议室。

    4、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3日(周五)上午10:00。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9日。

    6、出席对象:

    (1) 2013年12月9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现场登记时间:12月13日上午09:30-09:50,09:5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会议开始时间:10: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12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11-12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张晓鹏、吕国强、石婷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意见选项具体意见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