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3年12月2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 29 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1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 |
基金代码 | 000246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7月25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本次自动赎回期时间 | 2013年12月2日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个自然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3年12月2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