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要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3-048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要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年1月,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公司向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发行72,696,272股普通股股票,同时,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受让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30,263,421股。本次发行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5.43%。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201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01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提案》,第一大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推荐的任伟理先生和周旭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至此,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席位已达六个,超过第五届董事会全部十一个董事席位的半数以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家电网公司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3-049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1月28日下午1:30,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93号绿地公馆宴会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奚国富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358,379,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33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江子扬、何欣燕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提案
上述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表: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提案》
1、选举任伟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 占出席表决比例 | |
全体股东 | 358,309,883 | 99.9806% |
2、选举周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数 | 占出席表决比例 | |
全体股东 | 358,311,245 | 99.981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江子扬、何欣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