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3-04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13年12月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国建先生主持,会议在公司董事认真审议,并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注册地址变更
因公司办公大楼搬迁,注册地址将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对照如下:
变更前: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88号
变更后: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
(2)、根据注册地址的变更,对原《公司章程》第五条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88号,邮政编码:314000。
修订后: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邮政编码:314033。
(3)、《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2013年12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3年12月18日在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见2013年12月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3-04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9时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8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88号丝绸大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国建先生主持。
四、会议召开期限:半天
五、会议形式:现场会议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日
七、会议议题: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2013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中介律师。
九、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2:00—5:00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88号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登记表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登记表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12月16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十、 其他事宜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73-82078789;传真:0573-82084568
3、邮政编码:314000
4、联系人:郑晓 李超凡
特此通知。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
股东账户 (深市A股) | 持股数(股)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3年12月18日召开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1 |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请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