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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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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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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3-020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日在北京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该担保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该担保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3-021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7,5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2.7%)提供担保总计人民币36,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3.00%)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13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家林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经营Ⅱ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有效期至2016年04月19日)。

    一般经营项目:光学、激光、红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音视频设备、通信、精密机械、自动化控制、精细化工及生物工程设备、电光源产品和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3年9月30日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150,219.6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81,492.0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1,218.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人民币64,510.21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76,748.7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2,474.02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为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60,500万元。

    2.公司名称: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沧海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张家林

    经营范围: 半导体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电子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截止2013年9月30日,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8,755.45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5,995.5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人民币12,664.58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7,456.62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5,190.6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为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被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类型担保内容担保期限担保金额(人民币,万元)债权人
    大恒科技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借贷综合授信1年10,00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大恒科技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借贷综合授信1年6,5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大恒科技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借贷综合授信1年13,00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大恒科技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借贷综合授信1年7,000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路支行
    大恒科技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借贷综合授信1年1,00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四项业务均为原授信额度到期,重新办理授信。

    四、董事会意见

    1.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电子分销和IT产品开发、销售业务。长期以来,该公司经营稳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数据集成、智能检测、数码印刷等方面业务进展情况良好。且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二十多年来无一笔逾期借贷。本次担保所涉银行贷款和信用证额度用于该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本次担保发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为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2.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实际情况了解,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担保下取得银行贷款,有利于其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1,000万元(其中公司为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人民币60,500万元;公司为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人民币9,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98%。

    六、备查文件

    1.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3-022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18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十五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B、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C、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D、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6日(9:00-11:00,14:00-16:00)。

    五、会议其他事项:

    (1)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 号大恒科技大厦15 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827855 传真:(010)82827853

    联系人:严宏深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13年12月18日1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