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编号:临2013-023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接到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的通知,化学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12月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股票39,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化学公司出售的公司股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鹏欣集团于2013年9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公司股票4,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鹏欣集团出售的公司股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减持后鹏欣集团拥有公司131,2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9%。化学公司拥有公司114,364,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因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和化学公司都是同一一致行动人,鹏欣集团持有化学公司100%的股权,故鹏欣集团和化学公司在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12月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合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十五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鹏欣集团、化学公司所减持的股份已达到披露要求,鹏欣集团、化学公司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后,详细信息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因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和化学公司都是同一一致行动人,鹏欣集团持有化学公司100%的股权,所以鹏欣集团和化学公司减持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并没有发生变化,鹏欣集团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及控制鹏欣资源28.24%的股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日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股票代码:60049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299号40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公司名称: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照柏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秀山路65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年 12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化学公司 鹏欣集团 | 指 | 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鹏欣(集团)公司 |
| 上市公司、鹏欣资源 | 指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15号准则 | 指 | 公司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
注册资本:5,445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299号4001室
成立日期:1990年4月26日
经营范围:有机化工产品及有机化学技术服务,常压化工设备加工及维修,中低压容器设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加工均限分支)(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3月1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秀山路65号
法定代表人:姜照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化学公司的董事、监事情况如下: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 姜 雷 | 男 | 董事 |
| 赵维茂 | 男 | 董事 |
| 王 冰 | 男 | 董事 |
| 徐洪林 | 男 | 监事 |
鹏欣集团的董事、监事情况如下: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 姜照柏 | 男 | 董事 |
| 姜 雷 | 男 | 董事 |
| 徐洪林 | 男 | 董事 |
| 赵维茂 | 男 | 董事 |
| 王 冰 | 男 | 董事 |
| 姜 云 | 女 | 监事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化学公司、鹏欣集团在境内、境外从未持有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其他上市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化学公司、鹏欣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化学公司持有占鹏欣资源总股本13.15%的股份,鹏欣集团持有化学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战略需要与财务考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鹏欣资源无限售流通股。未来的6个月,化学公司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全部减持所持有的鹏欣资源股份。届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化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系统卖出。
鹏欣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12月2日,化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共卖出所持的鹏欣资源股份8,603,800股,2013年9月17日化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卖出所持的鹏欣资源股份20,500,000股,2013年11月28日化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卖出所持的鹏欣资源股份7,500,000股,2013年12月2日化学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卖出所持的鹏欣资源股份2,646,200股,化学公司自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1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共卖出鹏欣资源股份39,250,000股,占鹏欣资源总股本的4.51%,持有鹏欣资源股份比例降至13.15%;
2013年9月16日,鹏欣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共卖出所持的鹏欣资源股份4,250,000股,占鹏欣资源总股本的0.49%,持有鹏欣资源股份比例降至15.09%;
由于鹏欣集团持有化学公司100%股权,因此化学公司与鹏欣集团为同一一致行动人。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12月2日期间,化学公司、鹏欣集团合计累计卖出鹏欣资源股份43,500,000股,占鹏欣资源公司总股本的5%,达到了法定信息披露的要求。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化学公司此次减持前持有鹏欣资源股份153,614,800股股份,占鹏欣资源总股本的17.66%,减持后持有鹏欣资源股份114,364,800股股份,占鹏欣资源总股本的13.1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鹏欣集团此次减持前持有鹏欣资源股份135, 500,000股股份,占鹏欣资源总股本的15.57%,减持后持有鹏欣资源股份131,250,000股股份,占鹏欣资源总股本的15.09%,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曾有过买卖鹏欣资源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化学公司、鹏欣集团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交易时间 | 减持数量 | 比例(%) | |
| 化学公司 |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9月4日 | 15,866,450 | 1.82 |
| 交易时间 | 减持数量 | 比例(%) | |
| 鹏欣集团 |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9月4日 | 27,633,625 | 3.18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姜雷
签署日期: 2013年 12 月 2 日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姜照柏
签署日期:2013年 12 月 2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相关交易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 股票简称 | 鹏欣资源 | 股票代码 | 60049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中山北路2299号4001室 上海市崇明县秀山路65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化学公司持股数量: 153,614,800股 持股比例: 17.66% 鹏欣集团持股数量: 135,500,000股 持股比例: 15.5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鹏欣集团持股数量: 131,250,000股 持股比例: 15.09% 变动数量: 4,250,000股 变动比例: 0.49%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姜照柏
日期:2013年12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科合臣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姜雷
日期:2013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