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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3-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3-039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任一时点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为前提),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一、公司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施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认购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共赢3号保本型2013年第54期”理财产品,该产品拟投资20%-10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0%-80%的其他产品组合,理财产品期限为41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6%,到期赎回,滚动购买。公司此次认购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已经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朱焱武、何光行审核同意。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7,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和《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3-040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1号文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7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10.2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6,959,985.6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20,019,102.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6,940,883.56元。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5月14日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 000128号《验资报告》。

      一、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51900014010701,截至2013年5月14日,专户余额为45,8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551900014010806,截至2013年5月14日,专户余额为163,31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302012219200094084,截至2013年5月14日,专户余额为110,849,985.6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经公司2013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对募集资金的定期存储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兼顾安全原则,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两专户(活期存款账户)中分别转出4000万元和5000万元,以存单方式存放,开户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期限6个月。

      三、定期存单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国元证券与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国元证券。

      2、 公司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3、 其他约定继续执行三方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全部约定。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