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首次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3年12月4日合同生效。根据《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双利A”)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双利A的年约定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双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利差
其中,计算双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或双利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在双利A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重新设定该开放日次日起至双利A下一开放日适用的双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后,在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公告该运作周年适用的双利A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双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双利A第一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1.2%。
鉴于2013年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为3.00%,因此双利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4.80%(=3.00%×1.2+1.2%)。
风险提示:
双利A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双利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双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了解详细情况。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6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一、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同花顺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同花顺为“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基金代码:海富通货币A 519505 ;海富通货币B 519506)、“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混合,基金代码:519011)、“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基金代码:519003)、“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基金代码:519013)、“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基金代码:519015)、“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国海外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1)、“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基金代码:519023(C类),519024(A类))、“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25)、“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场内简称:海富100),基金代码:162307)、“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基金代码:519026)、“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上证周期ETF联接,基金代码:519027)、“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基金代码:519030)、“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大中华股票(QDII),基金代码:519602)、“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上证非周期ETF联接,基金代码:519032)、“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海富增利),基金代码:162308,基金简称: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A(场内简称:增利A),基金代码:150044,基金简称: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B(场内简称:增利B),基金代码:150045)、“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基金代码:519033)、“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指数,基金代码:519034)、“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基金代码: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A 519528;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B 519529)、“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基金代码:519050)、“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海富通一年定开债券,基金代码:519051)和“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 A,基金代码:519052;基金简称: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 B,基金代码:519053)(下称“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
二、自2013年12月9日起,投资者均可在同花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基金转换业务说明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本公司如下基金的相互转换,具体包括: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限转入)、“海富通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换出基金及拟转换入基金的销售。
(2)单笔转换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单笔转换入申请不受转换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转换申请将确认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换出、转换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基金定投业务说明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可办理本公司如下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包括: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定投起点金额 |
519011 |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03 |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05 |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A级:519505;B级:519506 |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07 |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13 |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15 |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601 |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25 |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162307 | 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100元 |
519026 |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27 | 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100元 |
519602 |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32 |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100元 |
519033 | 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50 |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519034 | 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0元 |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请办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
4、扣款金额
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 元,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5、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且每期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具体扣款方式以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7、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请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在T+1日(QDII基金为T+2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QDII基金为T+3日)起查询定期定额申购的确认情况。
五、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安排请见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同花顺销售网站:www.5ifund.com
同花顺客户服务电话: 0571-88920897 、4008-773-772
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6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在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开展网上交易及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协商一致,拟于2013年12月9日起,对通过同花顺网上交易及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给予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同花顺网上交易及定期定额申购下列开放式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 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申购费率优惠 | 定投费率优惠 |
519011 |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003 |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005 |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007 |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013 |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015 |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601 |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 |
A类:519024 |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不适用 |
519025 |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 |
162307 | 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海富100) | √ | √ |
519026 |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027 | 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 | √ |
519602 |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032 |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 | √ |
519033 | 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034 | 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 √ |
519050 |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 |
三、适用期限
2013年12月9日起,具体活动结束日期另行通知。
四、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的适用条件
投资者通过同花顺网上交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五、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优惠的适用条件
1、投资者通过同花顺网上交易自助开通上述开放式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在费率优惠期内,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920897 、4008-773-772
网站:www.5ifund.co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网站:www.hf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6日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19055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2月4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A |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052 | 519053 |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84号文 | |||
基金募集期间 |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B自2013年10月22日至2013年11月1日止;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A自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29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2月4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 4,788 | |||
份额级别 |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 |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A | 海富通双利分级债券B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 1,024,312,220.00 | 717,044,100.00 | 307,268,120.00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 1,074,152.71 | 429,910.21 | 644,242.50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024,312,220.00 | 717,044,100.00 | 307,268,120.00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074,152.71 | 429,910.21 | 644,242.50 | |
合计 | 1,025,386,372.71 | 717,474,010.21 | 307,912,362.50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00 | 0.00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0%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无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31,986.68 | 100.09 | 31,886.59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31% | 0.0000% | 0.0104%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2月4日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本基金以“运作周年滚动”的方式运作。双利 A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双利 B 在任一运作周年内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仅在每个运作周年到期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一次。双利A和双利 B每次开放均仅开放一个工作日。 运作周年届满,在满足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具体详见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本基金将转换为“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事项届时由基金管理人另行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 (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