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及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及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发挥集合优势,推进胜利油田三类油藏开发,保持油田稳产增产,近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油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以下简称“北化院”)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了《合作协议》,三方将依托油田注聚现场资源、北化院科研研究实力和公司的生产规模优势,搭建合作平台,对三次采油用耐温抗盐聚合物产品项目开展联合研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相对方基本情况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是一家集油气勘探、油田开发、采油工程、石油工程技术为一体的国有特大型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是中国最早从事石油化工综合性研究的科研机构之一,在工业催化、有机合成、高分子聚合、塑料加工、合成橡胶、化工环保、化学工程、分析表征和科技信息等方面具有坚实的学科基础和专业优势。拥有聚烯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橡塑新型材料合成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基本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化学建材测试中心和国家高分子材料与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全国性技术中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各方工作职责:
1、胜利油田负责就该项目试制的产品进行评价测试;对符合胜利油田三类油藏驱油技术、经济要求的产品安排先导试验,并提供现场试验条件。
2、北化院负责项目的工艺研究和优化,提供工艺条件、原料配比等工艺参数;提供产品放大试验的现场技术服务并参加产品应用评价试验。
3、公司负责对北化院提供的工艺技术进行放大试验和优化,并进行工业化生产。
(二)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自三方签订合作协议至产品试制成功,如产品试制不能满足胜利油田三类油藏驱油技术、经济要求,该合作协议终止。
三、协议签订的意义和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油田开采程度的不断提高,三次采油技术已经成为国内老油田增储稳产,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胜利油田自1992年开始先导性试验以来,已先后动用Ⅰ类、Ⅱ类油藏资源,而Ⅲ类油藏储量巨大,接近于Ⅰ类、Ⅱ类油藏的总和,具有油藏温度高、非均质严重、原油粘度高、地层水矿化度高、钙镁离子含量高等特点,对适应该类油藏的聚合物产品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各方共同开发耐温抗盐聚丙烯酰胺,将对胜利油田三类油藏开发提供核心产品和技术支撑,对油田稳产和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2、该项目将有力推进公司在三次采油领域的产品和技术提升,对公司巩固三次采油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实施业务拓展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
四、风险提示
1、鉴于产品研发和试制项目的复杂性,实施和进展情况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短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合作协议签署后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