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11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12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吴亚德、沈勇、翁征及非独立董事汪泽其通过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艾谱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延伸公司产品线,参与移动智能终端器组件产业链,同意公司以自由资金300万元人民币认购艾谱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专业从事光电传感器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及销售的公司,以下简称“艾谱科”)13.461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占艾谱科增资后10.6060%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 002681 股票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 2013-04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瑞岳华”)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近期,公司收到中瑞岳华的书面通知,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成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合并后,原中瑞岳华的员工及业务转移到瑞华,并以瑞华的名义为公司提供服务。基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以及瑞华良好的执业质量和信誉,公司拟改聘瑞华担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4
关于召开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7.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1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12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邮编:518108)
联系人:周桂清 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486663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 议案事项 | 表决意见 | ||
赞同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