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3-06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2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2月5日下午4点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国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需要新选举委员会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同意各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5名
主任:王国熙
委员:张锦文、曹光明、洪伟(独立董事)、张伙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3名
主任:汤金木(独立董事)
委员:张伙星(独立董事)、应飚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
主任:洪伟(独立董事)
委员:张锦文、汤金木(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3名
主任:洪伟(独立董事)
委员:王国熙、张伙星(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锦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应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应飚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8-2359216
传真:0598-2327339
通信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13楼
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fjjsyb@163.com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蔡清楼先生、江介宝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廖云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炜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6日
附件: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王国熙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毕业于福建林学院,本科学历,林业高级工程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
1985年至1999年,先后任将乐县林业局站长、规划队队长、副局长、党委委员;1999年至2000年10月,任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任、党委副书记;2000年11月至2004年9月,任将乐县漠源乡党委书记;2004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将乐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2006年5月至今,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2010年11月,任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经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推荐,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担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经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国熙先生担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
王国熙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担任除将乐县林业总公司以外其他公司董事。与公司除潘隆应先生以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张锦文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毕业于福建林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
1996年9月起,任将乐县白莲林业站干部;1999年9月起,历任将乐县林业局竹业办主任助理、产业股副股长、办公室主任;2008年12月起,借调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至2013年6月,任将乐县水南镇党委委员、秘书;(其间: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参加福建省农林大学农业推广工程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毕业);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31日,担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2013年6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锦文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再担任其他公司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应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师职称。
1984年8月至1988年3月,任将乐县漠源供销社会计;1988年4月至1992年9月,任将乐县乐马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1992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将乐县供销合作联社会计;1994年9月至1997年3月,任将乐县万安供销社主任;1997年4月至1999年12月,任将乐县高唐供销社主任;2000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将乐县供销合作联社审计、财务科长、副主任;2009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将乐县贸促会副主任科员; 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经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推荐,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担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经董事长提名,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应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应飚先生担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3年6月辞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应飚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再担任其他公司董事。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蔡清楼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 年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1990年7月至1997年3月,任将乐县木材公司科员;1997年4月至1999年7月,任将乐县木材交易中心科员;1999年8月至2002年2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7年10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兼任将乐县青溪林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蔡清楼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江介宝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物流师职称。
1989年4月至1997年3 月,任将乐县黄潭木材采购站业务科长;1997年4月至2000年3 月,任将乐县楼杉采育场副场长;2000年3月至2001年4 月,任将乐县将溪采育场场长;2001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将乐县营林投资公司副经理;2008年3月至2011年5 月,历任将乐县青溪公司经理、金森上华林业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6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江介宝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张晓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12月生,本科学历,林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1988年9月至1990年3月,任将乐县城关木材采购站职工、业务;1990年3月至1992年11月,历任将乐县武警浙江省总队一支队服役任战士、副班长、班长;1992年12月至1997年5月,任将乐县木材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1997年5月至1999年3月,任将乐县林业检查站检查员;1999年3月至2001年4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业务;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部经理助理;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任将乐县万安采购站站长;2003年5月至2006年10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部副经理;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销售科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2007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将乐县万山林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6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晓光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李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
1996年9月至2000年3月,历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将溪采育场职工、加工厂厂长;2000年3月至2001年8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将溪采育场副场长;2001年10月至2004年5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楼杉采育场场长;2004年5月至2006年9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3日辞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芳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陈艳萍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5月生,本科学历。
1988年8月至1997年5月,任将乐县南口采购站统计、财务;1997年5月至1999年8月,任将乐县木竹交易中心结算;1999年8月至2003年5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统计、会计;2003年5月至2006年2月,任将乐县营林投资公司财务科会计、科长;2006年2月至2007年11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销售科科长助理及三分离一监督财务;2007年11月至今,历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3年6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艳萍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廖云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林业高级工程师,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班毕业。
1988年8月至1990年5月,任将乐县将溪林业采育场营林科长;1990年6月至1995年4月,历任将乐县将溪林业采育场副场长、场长;1995年5月至2000年4月,任将乐县林产化工厂厂长兼书记;2000年5月至2002年6月,任将乐县城关木材采购站书记,2002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营林科长;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培育部经理;2008年4月至2010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产业化部经理;2010年12 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战略投资及科技产业化部经理。
廖云华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江炜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
历任将乐县将溪采育场出纳、楼杉采育场出纳、邓坊采育场出纳、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2012年12月至今担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江炜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3-06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2月5日下午6点30分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林协清、宋德龙、王培卿、廖陈辉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庄子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从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6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庄子敏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专学历,毕业于福建林校,林业助理工程师。
1983年3月至1991年5月,任三明化工机械厂职工;1991年5月至1994年9月,任将乐县城关木材采购站规划设计员;1994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将乐县林业规划队规划设计员;1999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人事劳工部主任;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2009年1月至今,任将乐县金森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将乐县鑫绿林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1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0年12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庄子敏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等
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之事宜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证书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深圳证券交易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程序合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选举董事长以及提名、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和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人选。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洪 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汤金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伙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