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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3-07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公司内部董事;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外部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丁明国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10,000万元的票据质押贷款,明细如下:

    贷款方贷款银行贷款额(万元)取得贷款的途径
    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10,000票据质押贷款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

    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2,584万元的贷款,明细如下:

    贷款方贷款银行贷款额(万元)取得贷款的途径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 任公司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84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自有存货质押并追加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3-07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职工之家餐厅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2、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详见如下媒体:

    2013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3-070)。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4日 8:00-11: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

    12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3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邮政编码:261100

    联系电话:0536-2275007

    传 真:0536-2270677

    联 系 人:高垒 白杨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具体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2审议《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