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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13-049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3年12月9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2013年12月9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三新公路207号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24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0
    2、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1131725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9443276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6884492
    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8.5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7.0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48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立新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同意

    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284299895.9964487233.0520255350.96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子议案分项表决)
    2.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20297689896.0564115233.0319288350.92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0297689896.0564115233.0319288350.92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297689896.0564115233.0319288350.92
    2.4发行数量20297689896.0564115233.0319288350.92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20287029896.0065453233.1019016350.90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20297689896.0564115233.0319288350.92
    2.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20297689896.0564115233.0319288350.92
    2.8上市地点20297689896.0564115233.0319288350.92
    2.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297689896.0564115233.0319288350.92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限20297689896.0564115233.0319288350.92
    3《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291969896.0374414583.529561000.45
    4《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20284219895.9963760233.0220990350.99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20294679896.0463760233.0219944350.94
    6《关于修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284219895.9963760233.0220990350.99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284219895.9963760233.0220990350.99
    8《关于制订<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284219895.9963760233.0220990350.99

    三、见证律师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曦律师和周若婷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