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3年11月2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6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即将于2013年12月2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计划调整董事会的人数,第三届董事会拟调整为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由7名减少为6名,独立董事由4名减少为3名)。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吴华春、蔡建设、孙辉永、柯金鐤、冉崇元、蔡一雷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黄杰、戴仲川、李玉中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吴华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提名蔡建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提名孙辉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提名柯金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提名蔡一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提名冉崇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7提名黄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8提名戴仲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9提名李玉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工作范围,现提议给予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由于第三届董事会拟任非独立董事中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蔡一雷先生、冉崇元先生在公司有任职,其担任董事职务不另外领薪;柯金鐤先生由于不在公司任职,其担任董事职务为兼职,其不领薪;故非独立董事成员中只有吴华春先生由于全职担任公司董事,且处理日常决策性的事务,职务重要,故其在公司领薪。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给予吴华春先生董事津贴60万元/年(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见附件。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全体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6日
附件1
兴业皮革皮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华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9月出生, 先后毕(结)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香港国际商学院(MBA),高级经济师职称。1992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具有20多年的制革经验,指导参与了公司多项技术革新与研发,是四项外观设计专利、八项实用新型专利及两项发明专利的设计人。历任中国皮革工业协会第五、六、七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第二届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制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商会晋江市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福建省皮革和合成革行业协会会长、泉州市皮革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副会长、泉州市慈善家。先后获得“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福建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标兵”、“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海西新经济英雄”、“福建省优秀企业家”、“海西创业英才”等称号。福建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泉州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吴华春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间接持有公司58,906,717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和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为公司董事孙辉永先生的姐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蔡建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11月出生,毕(结)业于香港国际商学院(MBA),中国人民大学(MBA),经济师职称。1992年12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具有20多年的制革经验,负责执行本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方针及策略。曾任广东省鞋材行业协会首届理事会名誉会长、安海商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蔡建设先生现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间接持有公司23,866,658股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晋江万兴投资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孙辉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2月出生,毕业于香港国际商学院(MBA),中国人民大学(MBA)、清华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研究生课程结业,助理经济师职称,具有15年的皮革经营管理经验,1992年至今在公司工作。孙辉永先生现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间接持有公司1,023,536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34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华春先生之妻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柯金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毕业于华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厦门大学(EMBA)。曾参加北京大学“特劳特战略定位总裁课程培训”和浙江大学“晋江青商学院青商财俊培训”。1998年1999年在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任销售副总经理,1999年2月至今,在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曾获得“福建省优秀青年企业家”、“泉州市科技工作先进工作者”、“第二届泉州青年五四奖章”、“晋江市慈善家”、“第八届福建五四青年奖章”、“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闽商建设海西突出贡献奖”等荣誉。柯金鐤先生为公司董事柯子江先生之子,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蔡一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2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理论物理专业。历任福州台美华纤维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恒安集团安乡公司副总经理、营销部副总经理,2005年至今在公司任职。蔡一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8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冉崇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0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结业于华侨大学商学院MBA总裁班,被福建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聘请为技术顾问。历任煤矿测量员、掘进队队长,1994年至今在公司工作。冉崇元先生现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间接持有公司129,732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6年9月出生,196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新疆巴楚县麻纺厂主办会计,福建省财政干部学院教师、副科长、副校长,福建省财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主任、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兼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福建省财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2007年从福建省财会管理干部学院退休。现任福建省会计师学会副会长,兼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在《福建财会研究》上发表的论文《会计工作的昨天、今天和明天》被福建省会计学会评为会计类学术论文特等奖。先后获得“福建省先进教育工作者”、“全国工会财会荣誉工作者”、“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先进学会工作者”等荣誉。黄杰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戴仲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对外贸易专业,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硕士,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国际经济法研修。历任华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现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获得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戴仲川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李玉中先生:中国国际,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6月出生,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皮革工程专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皮革协会副主任、副秘书长,副理事长,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制鞋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皮革毛皮及制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际鞋业技师联合会执行委员。现任中国皮革协会副常务理事长兼秘书长,兼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评为“‘十一五’轻工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先进个人”。李玉中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序 号 | 条 款 | 修改前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1 | 原章程第12条。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事业部负责人。 |
2 | 原公司章程第44条 |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本公司与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免于按照本章规定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 |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上述对外担保是指本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
3 | 原公司章程第52条第2款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通讯表决或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表决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根据会议审议内容的需要提供网络投票或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表决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4 | 原公司章程第92条第3款第1项 | (一)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应当根据各候选董事的得票数多少及应选董事的人数选举产生董事。在候选董事人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时,候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方可当选。在候选董事人数多于应选董事人数时,则以所得票数多者当选为董事,但当选的董事所得票数均不得低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 (一)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应当根据各候选董事的得票数多少及应选董事的人数选举产生董事。在候选董事人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时,候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票数方可当选。在候选董事人数多于应选董事人数时,则以所得票数多者当选为董事,但当选的董事所得票数均不得低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
5 | 原公司章程第111条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或者被股东大会撤换,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离任后的6个月内仍然有效。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或者被股东大会撤换,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离任后的12个月内仍然有效。 |
6 | 原公司章程第129条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7 | 原公司章程第131条 |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8 | 原公司章程第137条 |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9 | 原公司章程第150条 |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事业部负责人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事业部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10 | 原公司章程第154条第1款第6项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事业部负责人; |
11 | 原公司章程第157条 |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
12 | 原公司章程第172条删除,原公司章程第173条顺延为172条,以后以此类推。 |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 |
13 | 原公司章程第178条顺延为第177条。 |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每次会议须过半数监事参加方能有效,监事会决议通过须过半数以上监事同意。 |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每次会议须过半数监事参加方能有效,监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1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三届董事会拟任成员、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第三届监事会拟任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吴华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蔡建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孙辉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柯金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冉崇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蔡一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黄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戴仲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李玉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苏建忠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柯贤权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行<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于2013年12月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3年12月10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12月23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6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表决事项 | 累计票数 | 投票数 | ||
1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1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1 | 选举吴华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2 | 选举蔡建设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3 | 选举孙辉永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4 | 选举柯金鐤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5 | 选举冉崇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1.6 | 选举蔡一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2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 | ||||
1.2.1 | 选举黄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2 | 选举戴仲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3 | 选举李玉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1 | 选举苏建忠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
2.2 | 选举柯贤权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3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4 |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 ||||
5 | 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
6 | 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7 | 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行《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说明 |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总表决权=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数×2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在表格内用“√”标注,同一项议案不选、选择二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 __ 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日期及期限:_______ 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11月2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12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规定,第二届监事会提名苏建忠先生、柯贤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小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苏建忠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提名柯贤权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6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苏建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9月出生,毕业于福州财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专业。1981年起在企业从事财务工作,1999年至今在公司工作。苏建忠先生现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间接持有公司33,376股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泉州恒大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柯贤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9年10月出生。曾经经商,1992年至今在公司工作。柯贤权先生现为公司监事,间接持有公司1,743,905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13年12月25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3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90名。
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李小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2月6日
个人简历
李小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华侨大学MBA总裁高级研修班。历任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涵水镇庆丰村团支委书记,巴中市平昌县涵水镇庆丰小学小学教师,巴中市平昌县涵水镇计生委计生委员,1996年至今在公司工作。李小刚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