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3-094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以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所产生的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一、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短期融资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归还部分金融机构贷款及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5、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6、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的完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短期融资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短期融资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3-095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12月25日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出席对象:
(1) 截止2013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在《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中披露,公告全文刊登在2013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说明事项
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如若不能按时亲自出席,请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3年12月19日~2013年12月2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5、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澄杨路20号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 他 事 项
1、会务工作由董事会承办,请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于2013年12月24日17:00前将附件回执及相关资料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2、联 系 人:高玉标、梁灿
电 话:0512-56797852 0512-58788351
传 真:0512-58788326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股东帐号 | |
持股数量 |
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见附件二、个人股东见附件三)。
附件二: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股东: 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3年___月___日
附件三:
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股东(签名):
2013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3-096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4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3年12月9日上午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全文刊载于公司2013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供投资者查阅。
3、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3-097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3年12月4日,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刚果共和国蒙哥120万吨钾肥项目大型复合板设备采购合同书》(以下统称“本合同”或“本交易”),本合同已由双方签署完毕,合同总金额为1.315亿元。公司已于2013年12月6日收到合同正本。
根据公司章程及合同评审相关规定,本合同经合同评审委员会评审、总经理批准后生效,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1、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身是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原系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板块的旗下公司。主营业务:从事以服务化工、石化行业为主的设计咨询与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营业务服务的具体行业主要集中于化肥、无机化学品、涂料以及新领域精细化工等领域,于2007年07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证券代码:002140。
2、公司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315亿元
2、合同范围:Ⅰ、Ⅱ、Ⅲ效蒸发器、循环管;光卤石一级、二级、三级结晶器、热溶槽,及现场施工、安装等。
3、交货时间:2015年3月30日全部设备在刚果(布)项目施工现场制作安装完毕。
4、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5、付款方式:5%预付款,随项目进度分别支付5%、20%、20%、10%进度款,20%交货款,10%调试款,10%质保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产品最终用户为中国春和集团与加拿大Mag Industries Corp.及刚果政府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合同项目为刚果共和国蒙哥120万吨钾肥项目。刚果钾盐资源丰富,公司承接本合同为公司产品进驻非洲市场的一个重要契机,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3、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将在2015年逐步确认收入并影响当期收益,对公司2013年度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交易采取分期收款方式,且需要在刚果(布)项目施工现场制作安装,若对方付款有任何拖延或未支付货款,或施工现场发生不可预知因素,公司将无法按时收款,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
2、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违约、材料价格波动、交期延误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刚果共和国蒙哥120万吨钾肥项目大型复合板设备采购合同书》一份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