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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7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和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和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同意对《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条款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三十七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总工程师1名,总监若干名、副总监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监、副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72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12月10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一致同意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

    三、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73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3年12月27日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2月23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

    1、《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需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受法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13年12月26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于晓风 胡铱

    3、联系电话:0898-68592978 传真:0898-68592978

    4、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

    5、邮政编码:570314

    五、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列入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

    序号表 决 事 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修订〈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2013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本单位(本人)持有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账户卡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

    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7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目前该额度已到期。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②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2009年对公客户第二期产品2,金额为3000万元。该产品已到期。

    2、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产品,截止至公告日,金额为0元。

    3、公司于2012年11月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产品对公客户投资协议书》,使用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2009年对公客户第二期产品2。详见刊登于2012年11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4。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1月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使用人民币壹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2号1期。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2。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3年1月1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人民币陆仟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7。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壹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2。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机构客户投资协议书》,使用人民币玖仟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T计划”2013年第八期产品8。详见刊登于2013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0。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人民币肆仟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该产品已到期。

    9、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使用人民币壹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38期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4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人民币壹仟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5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8。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金橙财富一号”2013年第1期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购买平安银行“金橙财富一号”2013年1期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壹亿元,自有资金壹仟万元。详见刊登于2013年6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该产品已到期。

    12、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银行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4号44期保本型(公司客户)。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该产品已到期。

    13、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32期。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6。该产品已到期。

    14、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2号58期保本型(公司客户)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壹亿元,自有资金贰仟万元。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该产品已到期。

    15、公司于2013年9月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9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该产品已到期。

    16、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玖仟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阳光理财“T计划”2012年祥龙计划第三期产品2(半月盈)。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8日巨潮资讯网及2013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7。该产品已到期。

    17、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2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8。

    18、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玖仟万元购买阳光理财“T计划”2012年祥龙计划第三期产品2(半月盈)。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3。截止至公告日,金额为捌仟万元。

    19、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壹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7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9。

    五、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议,一致同意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双成药业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双成药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基于其业务的特点,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对上述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和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75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874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380,28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49,619,719.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8月3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2]0105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的30,015.10万元募集资金数额超额募集了249,468,719.13元。

    2、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现有厂房技改及新厂房建设项目25,253.5525,253.5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761.554,761.55
    总计30,015.1030,015.10

    (2)超募资金已投资项目如下: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1亿元人民币。

    公司按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存管专户,至2013年11月30日,超募资金249,468,719.13元未有除购买理财产品外的任何使用。

    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制剂项目

    2、实施主体: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兴国路16号

    本项目实施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土地使用规划总面积为57,612.3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

    4、建设内容:

    (1)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大楼一栋,建筑物为3层结构,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动力管网和安全卫生消防设施。

    (2)根据功能要求,对固体制剂车间大楼进行装修。

    (3)购置先进的固体制剂生产设备。

    5、建设期限:本项目总建设期为3年,计划于2014年初开始建设,于2016年末建成投入试运行投产。

    6、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33亿元 ,主要内容为:固定资产支出9,000万元,研发支出3,000万元,其他支出1,300万元。

    7、项目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二)项目效益分析

    1、产能分析

    固体制剂以自身独特的优势,在新药开发和患者的使用中成为首选剂型,在所有药物制剂中占有率高达70 %以上。固体制剂在制备过程中的前处理单元是相同的,以片剂计算,本固体制剂项目的设计产能为每年生产十亿片(粒)。

    2、经济效益分析

    在固体制剂项目建成后每年都能推出能反映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预计固体制剂项目在未来十年内推出的新药平均每年将为双成药业带来2亿元的新药销售收入,平均每年新增净利润6,000万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项目指标备注
    1总投资(万元)13,300.00 
    1.1建设投资(万元)9,000.00 
    1.2研发品种6个(万元)3,000.00 
    1.3其他建设投入(万元)600.00 
    1.4铺底流动资金(万元)700.00 
    2自有资金(万元)  
    3年均销售收入(万元)20,000.00不含增值税
    4年均销售税金(万元)3,400.00 
    5年均总成本费用(万元)13,000.00 
    6年均利润总额(万元)7,000.00 
    7年均所得税(万元)1,050.00 
    8年均所得税后利润(万元)5,950.00 
    9建设投资借款偿还期(年)  
    10投资回收期(年) 含建设期3年
    10.1全部投资(所得税前)4.90 
    10.2全部投资(所得税后)5.24 
    11投资净利率44.74% 

    3、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需要大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辅助材料,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全面提升了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将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需要增加一批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为社会提供一定数量的高质量就业机会,对促进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公司销售收入将会得到较大的增长,从而为国家和地方的税收作出贡献;将推动公司在未来能在固体制剂药物领域内紧跟国际前沿技术,不断开发最新研究成果,扩大我国医药行业的国际品牌影响力,同时有力的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及相关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项目,公司固体制剂设备仪器得到配套完善,进一步缩小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自主研发创新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形成具有综合实力和先进水平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平台;为开发各种固体制剂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研究创造了良好的和必要的条件;通过利用固体制剂平台进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提升公司产品档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市场份额快速增长,全面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新产品的推出速度,在项目建成后一定时期内发挥经济效益。

    (四)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存在新产品开发风险、核心技术失密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管理风险、新版GMP认证风险等,从而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进度和项目的预期收益。

    1、新产品开发风险、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自主开发。有完全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且已申请了国家专利。在合作研发的项目中,公司也已经明确了合作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在关键技术方面,一是从人员配备上、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技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上进行管理。

    2、市场竞争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经基本形成产品多领域化,多专业化的产品系列。在保持自身产品领先优势的同时,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

    3、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了运行机制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了各项内控管理制度。

    4、新版GMP认证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有厂房技改及新厂房建设项目”中新建原料药生产线和制剂生产线,已通过新版GMP认证,获得《药品GMP证书》。公司拥有新版GMP认证的相关人才和经验,同时新建固体制剂项目将从硬件上满足新版GMP认证的要求,极大降低了无法通过新版GMP认证的风险。

    三、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经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我们充分知晓了公司该项投资目的和意义,认为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了股东利益,亦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新建固体制剂项目。

    3、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

    4、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实施无异议。

    四、重要提示

    该项目如实施顺利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鉴于项目建设进度、市场发展变化等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该项目还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公司将对该项目进展情况持续掌控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和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