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3—031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控股子公司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健制药” )长远发展需求,按照新版GMP要求于2012年7月由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对其增资进行了异地改造。增资议案已经通化东宝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告临2012-016、临2012-019)。
为了充分利用永健制药原址土地价值,经通化东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公司在永健制药原址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由通化东宝出资,借款给控股子公司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95%)、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79.24%),由这两家控股子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房地产项目投资总金额为9.8亿元。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立足生物制药的生产与经营,加强生物药的研究与开发。此次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是公司阶段性战略规划的需求,是企业真正实现立足主业——生物制药,逐步剥离其它产业所采取的措施。
二、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景花园住宅小区
2、建设性质:新 建
3、建设期限:2014年1月-2015年12月
4、建设地点
通化县沈吉高速通化入口东侧,鹤大高速通化县段北侧。项目分布于喇蛄河两侧。项目分AB、C二个地块。项目原址为东宝永健生产厂区。
(二)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9.09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45.77万平方米
其中:AB地块建筑面积317,687.16 ㎡
地上建筑面积:274,509.79㎡
其中住宅面积:248,830.83㎡
公建面积:25,678.96㎡
地下建筑面积:43,177.37㎡
C地块建筑面积:140,005.88㎡
地上建筑面积:122,714.03㎡
其中住宅面积:119,721.45㎡
公建面积:2,992.58㎡
地下建筑面积:17,291.85㎡
地块综合概况如下表
规划用地面积(㎡) | 190,854.7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457,693.04 | |
地上建筑面积(㎡) | 397,223.82 | |
其中 | 住宅面积(㎡) | 368,552.28 |
其中 | 公建面积(㎡) | 28,671.54 |
地下总建筑面积(㎡) | 60,469.22 | |
居住户(套)数 | 3,162.00 | |
停车泊位(个) | 1,484.00 | |
其中 | 地上泊位 | 483.00 |
其中 | 地下泊位 | 1,001.00 |
容积率 | 2.4 | |
建筑密度 | 17.60% | |
绿地率 | 39.30% |
地块停车泊位1484个 其中AB地块995个 C地块489个
地块容积率为:1.71 其中AB地块2.57 C地块2.08
地块绿化率:39.3% 其中AB地块36.7% C地块41.8%
(三)项目总投资
1、AB地块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69,480.02万元;
其中:建筑工程费:48,544.13 万元;
设备及安装费:990万元
工程建设其它费:19,945.89 万元;
其中:建设期贷款利息:2,275.84 万元
2、C地块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8,672.18 万元;
其中:建筑工程费:21,783.58 万元;
设备及安装费:330万元
工程建设其它费:6,558.60 万元;
其中:建设期贷款利息:975.36 万元
3、资金筹措
AB地块、C地块项目总投资98,152.20万元,其中贷款50,000万元,其余48152.2万元来自于公司自筹。
由公司向银行提出项目资金贷款金额50,000万元,将贷款金额50,000万元分别借给控股子公司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25,000万元,借给控股子公司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5,000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
1、建设工期
本项目从施工开始到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建设工期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即从项目启到项目建设完成为24个月)项目一旦获批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本项目地段共同推进建设。本项目包括实施规划、可研、拆迁、设计等工作。
2、各期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进度计划表
首期实施进度如下:总体安排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
(1)可研编制 1个月
(2)原有建筑拆迁及场平 2个月
(3)场地准备及勘测设计 1个月
(4)施工图设计 3个月
(5)项目招标 1个月
(6)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14个月
(7)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网接口 6个月
(8) 竣工验收 1个月
工程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划起止时间 |
1 | 可研编制 | 2014年1月到2014年2月 |
2 | 原有建筑拆迁及场平 | 2014年2月到2014年4月 |
3 | 场地准备及勘测设计 | 2014年4月至2014年5月 |
4 | 施工图设计 | 2014年5月至2014年8月 |
5 | 项目招标 | 2014年8月到2014年9月 |
6 | 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 2014年9月到2015年11月 |
7 | 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网接口 | 2015年4月到2015年10月 |
8 | 竣工验收 | 2015年11月到2015年12月 |
(五)项目市场分析
1、项目优劣分析
(1)地域优势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吉高速入口东侧,鹤大高速杨家沟段北侧,距通化县中心仅2公里,周围包括商业、政务、餐饮、文教等主要场所,未来的日常工作生活将十分便利。
本项目邻蝲蛄河两侧依势而建,所有住宅均可在呼吸清新空气的同时畅想美丽江景。随着县政府对沿河街景观带的建设以及及即将展开的两岸绿化亮化工程,将使小区比邻的两岸成为通化县美丽江景的一段亮点。
(2)产品优势
根据通化县几次房地产市场调查结果显示,人们对位置较优越,户型大小适中设计合理的楼盘情有独钟。同时结合不同消费群体不同消费层次的需要,本项目在产品各类分布上选择了普通多层住宅、精品高层住宅、配套商业并推的策略,面积从80至240平不等,建筑风格以现代、简欧为设计主线。突出“人性化、关爱性”的设计理念,力求打造通化县首席江景房。小区同时配合整体的园林景观设计,与建筑主体和谐统一,路网自然流畅,简洁高效,人车分流。产品不仅符合市场需求,还与县区内竞争楼盘形成较大差异,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3)价格优势
交通、地域位置在通化县属于未来发展的黄金地段,价格与在通化县在售楼盘相比却比较适中。因此本项目在县区内同档次产品中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2、项目劣势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劣势是公司缺少一定开发相同规模楼盘的经验,同时资金投入额度较大,由于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已在二、三线的城市陆续实施,因此本项目在推广过程中,仍承担一定风险。
通化县区内人口有限,本项目规模较大,除本县区内居民购买外,计划吸引周边具有相应经济条件同时有改善居住环境需要的消费群体消费一定比例,故也存在一定风险。
(六)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吉林省房地产发展规划及政策,符合当地发展实际情况,以本项目建设带动区域建设,改善区域环境,同时促进其它相关行业发展,进而有效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过对本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方案、项目用能及节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防治、项目的财务及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研究论证,最终得出本项目是可行的综合结论。
相关财务数据:
AB地段
项目在计算期内销售收入99,094.8万元,利润总额11,931.3万元。
C地段
项目在计算期内销售收入41,096.7万元,利润总额4,983.10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原厂房地处通化县城市边缘地带,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城市越来越向外延伸,原来的永健制药厂房已不再适合医药生产企业的生产,开发房地产可充分利用该块土地的利用价值,充分发挥独特的地域优势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投资因资金筹措不到位影响工程进度,进而影响投资效益;市场不确定性会对销售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投资效益;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和实施不能科学结合,进而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成本集成优化。
五、备查文件
通化东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通化东宝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3—032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35,890,33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6.06%)于2012年6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000,000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实施201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即每10股转增2股股份。转增后上述质押股份由17,000,000股增加至20,400,000股(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2.19%)。
2013年12月11日,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质押股份20,400,000股,于2013年12月6日解除质押。
2013年12月11日,本公司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400,0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2.19%)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质押期限为壹年。该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3年12月9日。
截止目前,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计质押股份313,869,47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69%。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