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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3-4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1日上午10:3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3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 会议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列表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1,777,69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0.1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3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45,01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68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

    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53,169,87499.58360,0200.23292,8210.19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2.02发行方式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2.0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2.04发行对象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2.05发行数量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2.06限售期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2.0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2.09募集资金投向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53,167,37499.57360,0200.23295,3210.20通过
    5.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153,167,37499.57360,0200.23295,3210.20通过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53,167,37499.57360,0200.23295,3210.20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与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8.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9.审议《关于同意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豁免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1,955,81874.90360,02013.79295,32111.31通过

    上述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议案2、议案3、议案7、议案8、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赵旭东、常娜娜

    3. 律师的结论意见:公司二○一三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赛股份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2日

    ● 报备文件

    新赛股份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