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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开通网上交易平台公告
    2013-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开通网上交易平台公告

    本公司决定开通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广发天天红基金”)(基金代码为:000389)的网上交易平台,投资者自2013年12月12日起可在广发基金官方网站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或者通过淘宝网的广发基金官方旗舰店办理该基金日常的申购、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通过广发基金官方网站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或者通过淘宝网的广发基金官方旗舰店申请开办广发天天红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最低申购起点不低于人民币0.01元,具体交易规则请参照《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业务规则》以及《关于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广发天天红基金在网上交易平台暂不开放基金定投、基金转换、强增强减、份额冻结与解冻、非交易过户以及转托管业务。

    3、由于广发天天红基金是按天结算收益,节假日前一个交易日全部赎回份额,将会导致部分节假日的收益无法赎回,该部分收益份额将留存在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中。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业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

    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成长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2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3]745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3年11月11日

    至2013年12月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3年12月10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90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350,507,906.73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73,329.92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350,507,906.73
    利息结转的份额73,329.92
    合计350,581,236.6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39531.3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11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3年12月11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