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13-031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8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15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黎云、刘启超
电 话:021-58352625,021-50812727转908
传 真:021-5835262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王迪明、章林峰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9562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临2013-032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8号)。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糖酒”)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5%。如上海糖酒成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完成后对金枫酒业的持股比例将略有提升,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十六次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糖酒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已出具《关于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之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