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之道
□王 倩
在本月初由中国支付清算iehui举办的互联网金融论坛上,来自央行、监管机构以及互联网企业的人士竞相发表了各自的看法。议论得最热烈的,则是P2P (Peer-to-Peer Lending,中国翻译成“人人贷”)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从2005年世界首家人人贷公司面世迄今,P2P经历了行业扩张、监管加强等各种风浪,正不断走向成熟。在我国,作为该行业最早的开拓者,无论从建立适应中国市场的经营模式,还是同行业创新方面, P2P的发展速度都很快。但是,对于P2P业务板块领域的金融风险管理,仍旧局限在传统的风险管理方法上,因而有很大的空间可以探讨。
由于风险管理能力是P2P平台生存的根本,我国该领域的企业也一直很重视其风险管理能力的培养。例如,宜信CEO唐宁近日就曾表示,宜信的风控与其公司的主要参与者和团队直接相关。为适应中国的现实环境,宜信在其平台采用了各种不同的增信措施,力求更好地保护客户的利益。它的不良贷款率一直保持在2%至3%左右。
针对我国信用征信系统不够完善、有限的征信信息尚未对非银行机构开放等实情,宜信采用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对借款人的信用给予评级。通过全面核实客户身份,验证其信用资料,以及面核面签等机制,确保了客户的真实性,降低了交易风险。宜信采用的风险管理的办法主要有:建立客户申请评分卡制度,并利用其长期积累的借款人信用记录,不断完善其借款审批与数据化决策能力,努力提高其决策的标准化与自动化水平。但是,这些传统的方法对于降低贷款出借方的风险,例如信用违约风险、集中风险等,仍受局限。
在现存风控体系的基础上,我国的P2P企业应更多考虑如何从其服务中介角度出发,为其平台上的客户提供更好的风险管理的办法和服务。例如信用违约风险,是P2P信用风险的主要形式。而我国互联网当下企业采用的风险管理的办法,仍局限于传统手段,无法帮助投资者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笔者的建议是:对投资者(贷款提供方)面临的贷款违约风险,可通过设立一个投资者公共资产池来得到解决。这个理念来自于资产证券化中的信用升级。公共资产池的资金来源于具有同一信用级别的投资者。例如,如果在同一个投资级别中,100名投资者其中的一名经历了违约风险(向他借款的人违约,不能偿付贷款),那么其余的99名就会一起分担他蒙受的损失。但是在这里需要确定的是,该公共资产池只是用来针对贷款本金部分蒙受的损失,而不是用来承担利息的损失。利息部分的偿还,只受贷款承接方还款能力的影响,收益损失不会获得公共资产池的担保。这就促使每个投资者在投资之前,都要仔细考虑清楚,他究竟要投资给哪个项目。对于那些已经违约的贷款,可考虑将其出售给其他愿意收购的金融机构,从而保证公共资产池至少可以在贷款期终止后收回贷款本金的一部分。
通过这种方法,就能使在同一资产池中,一个投资者所蒙受的损失,由整个资产池中的投资者来共同承担。比如,宜信已与费埃哲公司研发上线了客户申请评分卡体系,积累了数十万借款人客户的信用记录信息。它可以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其对于客户信用资源的开发,将投资者按其线下的信用评估分类:由高信用级别,至低信用级别,实现对不同信用级别的借款人分别设立资产池。其核心的思想是,同一信用级别——贷款池的投资者,用其共同的收益来为其他投资者提供担保。
至于公共资产池中偿付资金的来源,可通过下列方法获得:每个投资者每月给公共资产池支付固定费用。当投资者面临违约时,就从这个资产池获得其借款人不能偿付的部分本金。当然,由于采用这种方式,投资者收益会降低。例如,一个投资者本来投资贷款的利率为10%,由于设立公共资产池,他只能收回8%的利息收入。
这种方式,不仅适用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直接交易的方式,也适用于债权转让的方式,同时也可以针对小额信贷机构实现的城市出借人与农村借款人之间的公益助农交易的方式。
针对投资者面临的集中度风险,即对于某个领域或某个借款人的投资过于集中,可将贷款投资方与借款人分类,从而避免在同类资产池中,出现向某个行业或某个借贷人借款过多的集中风险,以规避风险传染。对寻求贷款的人,可按其线下的信用评估结果分类,例如从高信用评分的A级别,到低信用级别的D级别,对当下的信用贷款资产池的信用特征做以整合,从而满足不同信用级别需求的投资者需求。
当然还可以利用金融创新来实行风险管理,比如提供一些信用保险公司,为贷款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提供相关保险。贷款违约保险的计算,可基于各企业当下已积累的关于贷款借入者的信用记录。此外,同正规银行合作,将其发展成为银行的一种额外的为客户提供的产品与投资方式,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风险管理的模式。 (作者系同济大学副教授,德国科隆大学金融风险管理研究生院博士)